我是傻瓜

舍伍德·安德森

那对我来说是一次严重的打击,我所面对过的最痛苦的事情之一。而且都是因为我自己的愚蠢而造成的。甚至当我有时想起来的时候,都还想哭,想咒骂,想踢自己。哪怕到了现在,过了这么长时间,通过讲述这件事来让我自己显得可鄙,这能让我感到某种满足。

故事开始于十月某一个下午的三点钟,我在俄亥俄州桑达斯基,坐在秋季轻驾车赛马的看台上。

说实话,我觉得坐在看台上本身就有点傻。夏天时我和哈里·怀特海德,还有一个叫伯特的黑人一起离开了家乡,找到了一份工作,是给哈里在秋季比赛中的两匹马之一当马夫。妈妈哭了,我妹妹米尔德丽德那年秋天想在镇上找一份学校老师的工作,她在我离开前的一周里怒气冲天,一直在骂我。她们都觉得我们家有人去当马夫是一件丢脸的事。我觉得,米尔德丽德一定是认为,我干这份工作会阻碍她得到那份她一直想要的工作。

但我毕竟得去工作,而且没有其他工作可选。一个十九岁的大小伙子不能天天在家门口闲逛,我的个头又太大,不能去给别人割草坪和卖报纸。那些个头小的男孩可以通过他们的体型获得人们的同情,然后把工作从我这里抢走。有个家伙总是对那些需要割草坪和清理水池的人说,他在攒钱上大学。我曾经夜不能寐,想找个办法把他打伤,但又不被人发现。我不断地想象他走在路上时,马车从他身上轧过去,砖头砸到他的脑袋。不过先不管他了。

我跟哈里去了那个地方,而且我很喜欢伯特。我们相处得非常好。他是大块头的黑人,懒洋洋摊开的身体,柔和、善良的眼睛,但打架的时候他就像杰克·约翰逊(5)。他的马是布塞弗勒斯,一匹高大的黑色种马,能跑到2分09秒或2分10秒。而我的马是弗里茨博士,一匹小小的阉马,只要哈里想让它赢,它就没输过秋天的任何一场比赛。

我们七月底从家出发,跟两匹马一起坐棚车,之后一直到十一月底,我们都在不停地参加各地的比赛和赛马大会。对我来说那是一段愉快的时光。现在我有时候会想,那些在普通家庭长大的男孩,从来没有伯特这样一个黑人好朋友,从高中上到大学,从来没偷过东西,没喝醉过,或跟朋友学骂脏话,或在比赛进行时,穿着衬衫和脏兮兮的马裤走到看台前,而看台上坐满了盛装打扮的人——说这些有什么用?这些家伙什么也不懂。他们从来没有机会去懂。

但我有。伯特教会了我怎样给马擦洗,怎样在比赛之后绑绷带,怎样帮马放松,还有很多有价值的事情,值得任何人去了解。他可以把绷带在马腿上绑得非常平整,如果颜色相同,你会觉得那就是马的皮肤。我猜他也是个好骑手,像墨菲和沃尔特·考克斯那样骑在马背上,如果他不是黑人的话。

哎呀,那时候可真有意思。在星期六或星期天抵达郡政府所在的小镇,比赛将在周二开始,持续到周五下午。弗里茨博士会在周二下午2点25分参加轻驾车比赛,周四下午布塞弗勒斯会在自由赛中把对手都打败。所以有很多时间可以四处闲逛,听人吹牛,看伯特把一些太莽撞的人打趴。如果你够敏感,留心你所听到、感觉到和看到的东西,就能发现很多跟马和人有关的东西,学会很多以后可以用到的东西。

然后在周末,比赛结束了以后,哈里赶回家去照顾他的马场生意,你和伯特则把马牵上车,慢悠悠地开车穿越国家,前往下一场比赛的地点,这是为了不让马体温过高。

哎呀,老天爷,漂亮的山核桃,山毛榉坚果和橡树,还有路边的其他树,都是棕红色,味道也好闻,伯特唱了一首歌,叫《深深的河流》,还有房子窗边的乡下姑娘,还有所有的一切。你可以对我没上过大学这一点不屑一顾,但我知道我在哪里接受了教育。

为什么,一个周六下午,你们在路上遇到一个小镇,伯特说:“我们睡这里吧。”而你们就这样做了。

你把马牵到一个马场,喂它们吃草料,从箱子里拿出好衣服穿上。

镇里的农民都张大嘴巴,因为他们能看出来你们是搞赛马的人,而且孩子们可能从来没见过黑人。我们俩走在他们的主街上时,孩子们都吓得跑开了。

那是在禁酒令和所有那些傻事之前,你们俩走进一家沙龙,所有人都围过来,总有个人假装自己也是马夫,假装自己很懂,开始大声说话和问问题,你所做的只是不停地撒谎,说自己有什么马,我还说我拥有哪些马,接着有人说:“你们要来杯威士忌吗?”伯特立刻用一种让人印象深刻的方式说:“哦,好吧,我乐意小饮一杯,跟你分一夸脱。”哎呀。

但我想讲的故事不是这个。十一月时我们回了家,我向妈妈保证我永远退出赛马了。你得向妈妈保证很多事,因为她什么都不懂。

跟我离开家去搞赛马之前相比,我们镇上还是没有什么工作,我去了桑达斯基,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工作,给一个人照顾马,他拥有货运、仓储、煤炭和不动产生意。那是个很好的地方,吃得好,每周放一天假,睡在一个大谷仓里的简易**,基本只是给马铲一些干草和燕麦,那些马又大又胖,可能连蛤蟆也跑不赢。我没有不知满足,还能给家里寄钱。

接着,正如我在开头告诉你的,秋季赛马会来到了桑达斯基,我那天休假,于是就去了。我中午时下班,穿上好衣服,戴上新的棕色礼帽,那是我周六刚买的,还有竖领上衣。

一开始我去了市中心,跟别人一起溜达。我常常告诉自己:“人要体面。”我也的确是这样做的。我兜里有四十美元,所以我走进韦斯特豪斯,那是一家大饭店,来到雪茄柜台。“给我三支25分的雪茄。”我说。很多骑手、陌生人和衣着得体的外地人站在大厅和酒吧里,我混在他们中间。酒吧里有一个人拿着手杖,打着温莎领结,看着他就让我恶心。我喜欢打扮得体的人,但不是这种做作的。所以我有点粗暴地把他推到一边,喝了一杯威士忌。然后他看着我,像是在思考也许是自己太莽撞,但他改变了主意,什么也没说。接下来我又喝了一杯威士忌,为了给他点颜色看,然后一个人出门坐车去看赛马。当我到了那里时,我在财力范围内,给自己买了一个看台上最好的座位,但没有进包厢,那样太做作了。

所以我就坐在了看台上,看着马夫们跟他们的马一起走出来,穿着脏兮兮的马裤,马毯子搭在肩膀上,就像我当年一样。我对二者的喜欢旗鼓相当,坐在那里,高高在上,和在下面抬头望着观众,心中同样感受到骄傲和重要。如果你正确看待的话,一件事可以跟另一件事一样好。我常常这么说。

那天在看台上,我面前有个人带着几个姑娘,他们跟我年龄差不多大。那个年轻人挺不错,他是那种会去上大学,毕业后当个律师或者报纸编辑的人,但他并不自恋。这种人里有一些还不错,他就是其中之一。

跟他在一起的有他妹妹和另一个女孩,他妹妹在他身边转过头,一开始只是偶然的,没有刻意做任何事——她不是那种人——接着她和我的目光正好对上了。

你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天哪,她真是个甜心!她穿着一条柔软的裙子,看起来好似很随意,但其实缝制得特别好。我很清楚。她看着我时,我脸红了,她也脸红了。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儿。她不自恋,谈吐得体,又不会像学校老师那样死板。我想说的是,她很不错。我想,也许她爸爸还算富裕,但应该没富到让她心高气傲,因为她是女儿。也许他拥有一家药店或布店之类的,她从未告诉我,我也从没问过。

说到这个,我家里人也很不错。我祖父是威尔士人,他在威尔士——不说这个了。

第一场比赛的第一轮开始了,那个带着两个女孩的年轻人离开了她们,去下赌注。我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但他没有像有些人那样高谈阔论,让周围的人都知道他是个运动员。他不是那种人。他回来后,我听到他告诉两个女孩他买了哪匹马。到了轻驾车比赛那一轮,他们都站了起来,表现得非常激动,当人们在比赛上赌了钱时,就会这样。他们买的马到最后时已经非常接近了,他们觉得也许它能来个冲刺,但它却没有,因为它没有了以往的活力,状态下降。

接着,参加2.18赛的马匹很快出来了,其中有一匹马我认识。那是鲍勃·弗兰奇骑的马,但他并不是主人。这匹马的主人是俄亥俄州玛丽埃塔的马瑟尔斯先生。

这位马瑟尔斯先生非常有钱,拥有一些煤矿之类的生意,还在全国有很多土地。他痴迷赛马,但又是长老会的教徒,我觉得很有可能他妻子也是,而且也许比他还虔诚。所以他从来没有自己比赛过,俄亥俄赛马场流传的故事说,当他的某一匹马准备好参加比赛的时候,他就把它移交给鲍勃·弗兰奇,在他妻子面前假装是卖掉了。

鲍勃·弗兰奇有这些马,他要干很多活儿,这不能怪他,至少我从来没有。他有时候赢,有时候输。我在给马擦洗的时候根本不在乎这些,我想知道的是,我的马有速度,能冲在前面,只要你想让它这么做。

正如我告诉你的,这场比赛里有鲍勃和马瑟尔斯先生的一匹马,名字叫“关于本·阿海姆”或者类似的什么,速度像飞一样快。它是一匹阉马,成绩是2分21秒,但可以再缩短0.08分或0.09分。

因为当伯特和我出门在外的那一年,有个伯特认识的黑人在为马瑟尔斯先生工作。有一天,我们在玛丽埃塔大会上没有比赛,我们的老板哈里就回家了。

所以那天所有人都去大会了,除了这个黑人。他带着我们参观了马瑟尔斯先生家的大房子,还和伯特发现了马瑟尔斯先生背着妻子藏在卧室壁橱后面的一瓶酒。然后他带我们看了这匹叫阿海姆的马。伯特一直想成为骑手,但作为黑人,他没有什么机会能骑马。他和另一个黑人大口喝完了整瓶酒,伯特有点醉了。

所以那个黑人让伯特牵着这匹“关于本·阿海姆”,带他去了一英里之外的马瑟尔斯先生的私人跑道,就在农场里。马瑟尔斯先生有一个孩子,女儿,病恹恹的,不太好看,她正好回家了,我们不得不急忙把“关于本·阿海姆”弄进谷仓。

我讲这些是为了让你全面了解一切。而在桑达斯基,那天下午我在赛马会上,那个带着两个姑娘的年轻人在发牢骚,因为他赌输了,你知道这种人是什么样的。其中一个女孩是他女朋友,另一个是他妹妹。我已经搞清楚了。

“哎呀,”我告诉自己,“我要去给他提供点内幕消息。”

当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时,他非常客气。他和女孩们从头到尾都对我很友好。我不怪他们。

他向后靠着,我告诉他关于“关于本·阿海姆”的内幕消息。“第一轮时不要在它身上花任何钱,因为它会像牛犁地一样慢,但当第一轮结束后,接下来你就可以赢了。”这是我告诉他的。

我从来没见过有人这么大方。小女孩的旁边坐着一个胖子,已经看了我两次了,而我看着她,我们都脸红了。他大胆地让那个胖子跟我换一下座位,这样我就能跟他们坐在一起了。

哎呀,老天爷。我坐过去了。我真是个笨蛋,跑去韦斯特豪斯的酒吧,只因为有人站在那儿拿着手杖,系着领结,就过去找事,还喝了威士忌,只为了炫耀。

她当然会知道,如果我坐在她旁边,她能闻到我的呼吸。如果我把自己踢下看台,在跑道上跑一圈,可能速度比大部分马都要快。

因为那个女孩不是普通的女孩。我为什么没嚼个口香糖或润喉片,或甘草糖之类的东西。我很高兴我兜里有那些25分的雪茄,这时我递给了那位老兄一根,给自己点了一根。然后胖子站起来,我们换了座位,我在她旁边重重坐下。

他们介绍了自己,以及他身边的女朋友,埃莉诺·伍德伯里小姐,她爸爸是俄亥俄州特里芬的一个制造商。这位老兄自己叫威尔伯·维森,他妹妹是露西·维森小姐。

我猜,正是他们这样高贵的名字让我失去了理智。一个人,就因为他是个马夫,在货运和仓储行业给别人照看马,这并不比别人强或比别人差。我常常这么想,也常常这么说。

但你知道这种人是什么样的。那些漂亮的衣服和友善的眼睛里有某种东西,还有她之前在她哥哥身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我们都脸红了。

我不能在她面前显得愚蠢,对吧?

我让自己出洋相了,这就是我干的。我说我的名字是沃尔特·马瑟尔斯,来自俄亥俄州玛丽埃塔。然后我对他们撒了一个最夸张的谎。我说我父亲拥有“关于本·阿海姆”,他把这匹马交给了鲍勃·弗兰奇来参加赛马,因为我们家族非常骄傲,从来不用自己的名字参加赛马。然后我开始吹牛,他们都靠过来听,露西·维森小姐的眼睛闪着光,我开始没了节制。

我给她讲我们家在玛丽埃塔的房子,大马厩,还有位于山上的豪宅,就在俄亥俄河的上方,但我知道不能用吹牛的语气来说。我提到一些事情,然后让它们把其他的东西带出来。我尽可能表现出一副不愿多说的样子。我们家没有任何工厂,而且据我所知,我们一直很穷,但不要问任何相关的事,而我爷爷在威尔士——不说这个了。

我们坐在那里聊啊聊,就好像彼此已经认识很多年了一样。我告诉他们,我父亲觉得这位鲍勃·弗兰奇可能有点问题,所以秘密地派我来桑达斯基,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

我虚张声势,说我已经发现了关于2.18比赛的一切,就是“关于本·阿海姆”要跑的这场比赛。

我说它第一轮会慢得像头牛一样输掉,接下来它就会回来大杀四方。为了证实我所说的,我掏出兜里的三十美元交给威尔伯·维森先生,问他介不介意在第一轮之后去帮我买“关于本·阿海姆”赢。我的理由是我不想让鲍勃·弗兰奇和那些马夫看到我。

果然,第一轮结束了,“关于本·阿海姆”步伐凌乱,背部松弛,看起来像匹木马或病马,跑了最后一名。然后威尔伯·维森去了看台下面的下注点,只剩我和两个女孩,伍德伯里小姐看向另一边时,露西·维森用她的肩膀碰了碰我。不只是碰一下,我不是指那样。你知道女人会怎么做。她们靠过来,但又不显得莽撞。你知道那种样子。哎呀。

然后他们推了推我。在我走神的时候,他们凑在一起,决定威尔伯·维森赌五十美元,两个女孩各自赌十美元,用她们自己的钱。我感到不舒服,但后面会更不舒服。

关于阉马“关于本·阿海姆”,还有他们赢的钱,我对这些并不是很担心,都还不错。阿海姆参加了接下来的三轮比赛,就像一篮煮熟的鸡蛋,要在被发现之前卖出去。威尔伯·维森赢了钱。有某种别的东西正在吞噬我。

威尔伯下完注之后回来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跟伍德伯里小姐说话,露西·维森和我像被丢在了荒凉的岛上。天哪,如果我在包厢里,或者有任何方法可以去包厢里就好了。根本没有我跟他们说的沃尔特·马瑟尔斯这个人,也从来没有过,但如果有的话,我打赌我会去俄亥俄州玛丽埃塔,明天就开枪把他打死。

我真是个大傻瓜。很快比赛就结束了,威尔伯下去拿我们的钱,我们坐车到市中心,他在维斯特豪斯安排了一顿晚餐,还开了一瓶香槟。

我跟那个女孩坐在一起,她没怎么说话,我也没怎么说话。有一件事我是知道的,她没有因为我谎话中的有钱父亲而迷上我。都是胡说的。有一种女孩,你一辈子只见到一次,如果你不忙着去赚钱,你就永远没机会了,还不如从桥上跳下去。她们给你**内心的一面,这不是勾引,而是——你想让她成为你的妻子,你想让美好的东西环绕着她,比如鲜花和漂亮衣服,你想跟她生养孩子,你想放着好听的音乐,不说话。哎呀。

桑达斯基附近有一个地方,在海湾对面,叫雪松角。吃完晚餐后,我们动身前往那里,只有我们自己。威尔伯·维森和露西·维森,还有那个伍德伯里小姐要赶十点的火车回俄亥俄州特里芬。因为当你带女孩出来的时候,不能粗心大意错过火车,整晚待在外面。

威尔伯自己驾船,这花了他十五块钱,但如果我没听到的话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不是那种自命不凡的运动员。

在雪松角,我们没有在有一群牛的地方停留太久。

那里有一间很大的舞厅和一个餐厅供人们使用,还有一片沙滩,你可以沿着它一直走到天黑,我们去了那里。

她没怎么说话,我也一样。我在想,我真高兴我妈妈做的都是对的,她总是让我们学着用叉子吃饭,不准大口喝汤,不准吵闹和粗野,像赛马场周围的人那样。

接着威尔伯和他女朋友去了沙滩那头,露西和我在一片黑暗处坐下,一些老树的根被水冲刷,露了出来。在那之后,直到我们必须返回让他们赶火车之前,什么事也没发生。仿佛一眨眼就过去了。

下面是这样。我们所处的地方非常黑暗,老树根像胳膊一样竖着,空气中有水的味道,那个夜晚——仿佛可以伸出手感觉到一样——那么温暖,那么柔软,那么黑暗,像橙子般甜蜜。

我差点哭了,差点发誓,差点蹦起来跳舞,我太疯狂太开心也太难过了。

威尔伯和他女朋友回来的时候,露西看到他走过来了,她说:“我们现在得去赶火车了。”她也差点哭了,但她永远不会知道我知道的事,她不能被破坏。接着,在威尔伯和伍德伯里小姐过来之前,她抬起头很快地吻了我一下,我们的头靠在一起,她整个人都在颤抖——哎呀。

“有时候我希望我得癌症死掉。我猜你应该知道我的意思。我们穿过海湾去火车站,天很黑,”她小声说,“我们俩可以下船在水里走。”这听起来很傻,但我明白她的意思。

很快,我们就到了火车站,那里有一大群人,都是参加赛马会的,像牛一样拥挤着转来转去。我该怎么告诉她呢?“不会太久的,因为你会给我写信,我也会给你写信。”她只说了这些。

我得到了一个机会,如同草堆起火。我得到了一个绝妙的机会。

也许她会给我写信,寄到玛丽埃塔,信会被退回,上面印着邮局的戳:“查无此人”。

而我试图终止自己——对她,上帝创造的漂亮作品——犯下的大错。哎呀,我得到了一个机会!

接着火车到站了,她上了车,威尔伯·维森跟我握了握手,伍德伯里小姐也很友善地向我鞠了个躬。我看着她,火车离去,我跑出去,哭得像个孩子。

天啊,我可以追着火车跑,让丹·帕齐看起来像一辆破货车,但这有什么用呢?你见过我这样的傻瓜吗?

我敢说,如果现在我胳膊断了,或者火车碾过我的脚,我不会去看医生的。我会坐着让它疼——这就是我想做的。

我敢说,如果我没喝那杯酒,我绝不会傻到撒这样的谎,对她这样的小姐,永远也解释不清了。

我希望那个拿着手杖,戴着温莎领结的人现在就在这里。我会狠狠地揍他,他那该死的眼睛。他是个大傻瓜,他就是。

如果我不是另一个傻瓜,你去给我找一个来,我会辞掉工作当一个流浪汉,把我的工作让给他。我不在乎工作和挣钱了,不想给我自己这样的傻瓜存钱。

(1) 斯库拉(Scylla),希腊神话中吞吃水手的女海妖,与卡律布狄斯分别把守墨西拿海峡的两侧。

(2) 卡律布狄斯(Charybdis),希腊神话中该亚与波塞冬的女儿,荷马史诗中的女妖。

(3) 最初发表于《米德兰》(Midland),后被爱德华·J·奥布莱恩(Edward J. O’Brien)收录进《1924年最佳短篇小说》(Best Short Stories of 1924)中。

(4) 三人均为英国著名作家。

(5) 杰克·约翰逊(Jack Johnson),第一位黑人世界重量级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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