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者不知所终

那天我刚躺下,电话铃就响了。我瞥了一眼床头的闹钟,凌晨一点四十。电话是高明勇打来的,我的朋友,西城分局刑警队的。

“几点了你丫还打电话?”我把嘴凑到听筒边打了个哈欠,确保他能听见。

高明勇嗜酒,每有酒局,喝了上半场,还有下半场。他又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总得有个酒友陪着,哪怕你不喝也行,可你得陪着他喝,听着他颠三倒四的酒话。他已不止一次半夜把我拎起来陪他喝酒了,这个电话或许就是又一次,可此时我浑身舒坦地躺在温暖的被窝里,没有一个器官想动。

“哥们儿,这回真不是叫你喝酒,”高明勇说,“今天我值班,哪敢喝酒啊。”

“那你这么晚了电我干吗?明天上午还有采访,我他妈困死了。挂了啊!”

“嗨,你别挂,”高明勇说,“兄弟我这儿有一套富贵,想不想要?”

“我操,劫生辰纲?”这已经像是酒话了。

“还抢银行呢!”高明勇在电话另一端笑,“哥们儿这儿现在蹲着一只‘鸡’,来报案的。一嫖客失踪了,妓女来报案,够有卖点吧,你们当记者的肯定特感兴趣。”

“你再说一遍,她报什么案?”

“人口失踪案,失踪的是她的客人,一个嫖娼的。要来赶紧,明天一走程序你想见可就难了。”高明勇说,“记得给我留着爆料费。”说完就挂了电话。

放下电话,我迅速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元素如下:一嫖客失踪,妓女前来报案。这他妈旷世爱情啊,标题都有了,起个知音体的就能火。这新闻有意思,值得我牺牲几个小时的睡眠。我跳下床穿戴整齐,带上相机、笔记本、采访笔下楼。

冬夜极静,干冷,路上无行人,我拦了辆出租车钻进去,镜片顿时蒙上一层雾。我摘下眼镜拿围巾擦,告诉面目模糊的司机说我要去分局。

高明勇披着大衣在门口等我,他跟门卫打了个招呼,搂住我肩膀说:“领导今儿晚上不在,你有充足时间跟丫聊,巨好的素材。”

“你觉得那女的能跟我说她那事吗?”记者最怕的就是碰上不开口的采访对象。

“那必须的。”高明勇说,“我都跟她说好了,一会儿来一记者,这事儿他铁定能帮你。”

“我能帮她什么?”

高明勇冲我挤了挤眼,说:“我就那么一说,什么帮不帮的,叫你来就是给你丫提供一新闻线索,一准儿轰动。再说了,你还不明白嘛,到了这儿可不是她想不说就不说的。”

“你一会儿亲自问吧,保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高明勇说,“就那间屋,你进去吧。”

那女人在审讯室里坐着,一只手被铐在椅子扶手上。垂着头,发型是陈鲁豫那种清汤挂面的,颜色是漂过的棕色,在灯光下像巧克力一样闪着光。她上身穿一件白色短款束腰羽绒服,猩红色羊毛裙下伸出两只靴子,在阴影里看不出颜色。

我绕到她身前,拉了把椅子坐下,她抬头看着我,一股脂粉香袭来。我站起来,把椅子往后拽了拽。

“你就是高警官说的那个记者?”她问。

“对。”我把手伸进内兜,摸了一张名片,中途又放回去了。差一点儿把名片给她,一个妓女,还是个被铐着的妓女,给妓女留名片不成了四大傻了吗?

这是个很不像妓女的妓女,这就是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涂口红,两片薄唇血色稀少,极干,唇上有裂痕,有血丝渗出,让我想起两瓣放了很久的橘子。她的眼睛细长,瞳孔有层薄雾罩着,睫毛上翘,长度适中,不像是假的。两道眉文过,是痕迹较浅的黑。未被头发遮盖的半个额头白皙光洁,但皮肤下能看到浅浅的暗疮痕迹。她的骨架不大,肩部像未发育成熟的少女,小巧而内收,因此显得胸部极为丰满。如果不是高明勇跟我说了,还真看不出她是个风月女子,我会认为她只是个正在从女孩过渡到女人的女人。

“你们报纸登寻人启事吗?”她问。她的嗓音有点儿粗,准确地说是有些沙哑,可能她本来的声音不是这样的。我在她的脸上发现了残余的泪痕,一个哭过很长时间的人,声带会疲劳。

她继续问:“卖**够蹲监狱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仿佛这屋子里有除了我之外的人已经回答了她似的。“监狱怎么了?监狱挺好的,监狱里安静,是想事的好地方。”她说。

看来这会儿不是提问时间,我打开录音笔捏在手里,等着她继续往下说。

“高警官说你能帮我找到他。”她眼睛里的雾飘出来,带出了眼泪,“找到他,你就通知我行吗?”

“你想找的那人……叫啥?”我问。

“他叫冰。”她说,“我只知道他叫冰,我找不到他了。”

“他是你什么人?”

“我的客人。”她马上纠正,“不,我男朋友。”

“我不能有男朋友吗?”她甩了甩头发,瞪着我。这时我看见她另外半张脸,跟我之前看到的半张脸并无不同,但当凑齐了她的整张脸,就产生了怪异的效果:一半稚嫩乘以另一半稚嫩,得出的是憔悴甚至苍老。这是一切心事重重的人应有的样子。

我告诉她,我没那个意思,她当然可以有男朋友,就像我这当记者的可以有女朋友一样再正常不过。可我刚才肯定面露讶异之色,被她捕捉到了。我用继续提问的方式让她忽略我被她抓到的表情。

“我决定帮你了。”我说,“不过能不能给我提供一些你男朋友更详细的资料?越详细越好。”

“我知道得也不多,”她摇摇头,“他让我叫他冰,我连他姓什么都不知道,也没有他的照片。我最熟悉的是他的身体,他肚脐左边上有一颗痣,红色的痣。我现在就把我们的故事讲给你听,你记下来,写在报纸上,他会看到报纸,一定会看到的。”

“那你就能帮我找到他了。”她停顿了一下,说。

“你准备好听我讲了吗?你干吗不拿个笔记在本子上呢?”

我冲她晃了晃录音笔,正要告诉她这个东西会比我记得更详细,她说:“那个东西能录音的吧,那好,我开始讲了。”

我工作的地方叫人间天上,是个高档的夜总会。你可能去过(我忙摆手,那地方我还真消费不起),去我们那儿的人,贪官和大款最多,也有明星,我就见过好几个呢,有一个是我最喜欢的歌星,我很小的时候就听他的歌了,我有一大堆他的CD。不过我没接待他,是我另一个姐妹陪的。我问她他怎么样,她说那歌星太猛了,一夜七次,弄得她死去活来的,不过出手倒很大方,给了她好几个晚上也赚不到的小费,可就是不肯给我那姐妹签名。我特别特别羡慕她,她碰上的是个不一般的客人,那可是我的偶像啊!其他客人就没那么好了,变态的可多了。

碰上个老变态,就像受一次刑,不过看在钱的份儿上,也只好忍了。

其实现在我也说不清我是有福还是没福了。不过那时候我觉得我特有福气,碰上了一个那么干净的男人,那么奇怪的男人。后来我一点儿也不羡慕那个接待歌星的姐妹了。

我没你们记者那么会描写,反正他跟我见到的所有客人都不一样。他长得很帅,不过不是明星的那种帅,不是娘娘腔的那种帅,也不是肌肉男的那种帅。反正,反正我是形容不上来。他的眼睛可好看了,比梁朝伟的还迷人,我这么一说你就能想象出来了吧,嗯,忧郁,忧郁到让你想把他搂在怀里一辈子的那种,忧郁到你要是向他要了嫖资,你自己就会碎了的那种。

他坐在沙发上,两只手放在腿上,就跟老照片上那些大人似的,不过我一点儿也不觉得他傻。似乎他就得这么坐着,也只有他这么坐着才好看。

我叫他哥,我说哥我给你跳个舞吧。他也不说话,就是看着我,一动不动地看着我,都快把我看酥了。

跟你说吧,我当时挺想跟他做的,见着个让我兴奋的男人不容易。不过我看他特别紧张,就决定先给他表演艳舞,我是专业的,我知道怎么让他放松下来。

可我刚脱了上衣,他就冲我摆手,他一下蹦了起来,好像沙发里的弹簧钻出来把他弹起来似的。他说你别脱衣服,我不是来干这个的。

我就笑了,我看见他出了一脑门的汗,就跟我俩刚做过似的,头发都黏一块去了。

我问他,哥你来我们这儿不干这个干吗呀?享受人生多好啊。莫非,你觉得我不漂亮?

不是不是,你挺漂亮的,他说,不过我真的不是来寻欢的……你听,他还说寻欢呢,跟别的客人就是不一样吧。你不知道,有的老变态特别直接,进了屋就让我们脱,嘴里还不干不净的——这个人就不一样,他说他不是来寻欢的。寻欢,这个词我怎么觉着那么好呢?

其实我看出来了,他还真不像是来干那个的,我也就没再脱。我跨上去坐在他腿上,搂着他脖子问,那你告诉我吧哥,你都跟我进屋了,不干那个咱俩干吗呀?

他把手从我屁股底下抽了出去,脖子直不愣登地向后仰,他说,我来是想跟你做笔生意。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特别严肃。我忍不住又笑,我对他说,哥你真逗,这就是我的生意啊,我让你舒服,你给我钱,除了这个还能有什么生意啊?

我坐在他身上咯咯地笑,他却一点儿笑的意思都没有,那双眼更忧郁了,那种忧郁像是要化成水从他眼里流出来,把我包围、淹没。我不笑了,居然有点儿害怕,倒不是怕他的样子,我也不知道怕什么。

我看着他,等着他说话。

我想雇你。他说。

雇……我?你雇我干什么?我有工作啊,你能给我找个比这赚钱更多的工作吗?

我越来越觉得这个人奇怪了,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刚来京城的时候,我就没打算找别的工作,我明白我找不到比做小姐更省劲儿,更能让自己和我的家人活得好的活儿。

雇你当我的第三者……或者说,当我的女朋友。他说。

女朋友?第三者?我真怀疑是我听错了,我摸了摸这男人的脑袋,我说哥你没病吧。这屋子暖气开得很足,他的额头有点儿烫。他没回答,我怕说他有病他生气,就把脸贴在他额头上。这回他没躲开。

他盯着我的眼睛,拍了拍沙发,说,你能先从我腿上下来,坐在边上听我说说话吗?我会告诉你,我想要你干什么。我从他腿上下来,坐在他身边,把头靠在他肩膀上。我感觉他的肩膀动了一下,不过没闪开。

他靠在沙发靠背上,我的脑袋一滑,干脆顺便躺在他腿上。我跷着二郎腿,觉得特别舒服,心里特别宁静。

他说,我想离婚,想了两年,七百多天。

他说,我妻子不同意,她很坚决。她不止一次地问我,为什么要跟她离婚。是因为没给你生个孩子吗?我说不是。是因为我什么地方对你不好或者惹你讨厌了吗?我说也不是。她又问,那是你爱上别的女人了?我说更不是。我对她说,我绝没有隐瞒什么,而是根本不存在她猜测的任何一个原因。为了让她相信,我还发誓假如在这些问题上欺骗了她,我就不得好死。她就说,好,我先相信你,那么我问你,你是不是不爱我了?这个问题我不假思索地回答:爱,我依然爱你。不过,长相厮守并不是爱的唯一形式。比如现在,我认为和你分开,离开你,同样是爱你,虽然离开了,距离远了,可你我仍然共存在同一个空间,距离并不能使爱变质。爱是一种跟着人的躯体行走的东西,距离并不能使这种物质消失。

他说的话我听不太懂。我问,那她怎么说?我把手从他衬衣的缝隙里伸了进去,他的腹肌很结实,腰部没赘肉,只是皮肤湿漉漉的。他没反对,我的手就在他身上摸,轻轻地。

撒谎。她说,你撒谎,你一定爱上了别的女人。我妻子冲我大吼,她的脸白得吓人,像一个失血过多的病人。她跳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身体不停地颤抖,我看着她的样子又可怜又悲伤。我一语不发,等着发生一些什么,当她停下来的时候,站在我面前,不停地摇晃着,像一棵飓风里的树。她说,你把头抬起来,看着我的眼睛。我扬起头与她对视,这真可笑,她以为我不敢与她的目光相接。我望着她的瞳孔笑了。我的笑彻底激怒了她,你居然还笑?你居然还笑?她把房间里所有易碎的东西都摔在地上。我准备在一个恰当的时机阻止她,我的目的是离开她,可不是要看她受伤。

我说,你真是个怪人,你老婆都气疯了,你为什么笑呢?

这次他冲着我笑了,他说,我算不上一个勇敢的人,我怕的是短兵相接。假如她跟我撕扯,扇我耳光,抓我脸,像泼妇们那样,我会害怕,会退缩。但我从来不怕她的目光,不怕所有人的目光,我的目光是空****的,我看她的目光也是空****的,而我正想结束这种虚无、空空****的日子。我没法告诉你我为什么会笑,也许我没笑,也许我笑了,可即便是笑,那笑也是空的,无意义的。

他还在笑,微笑,神秘地笑。我形容不出来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笑,没办法归类。我看着他的脸,突然有些怕,却还是不清楚使我害怕的是什么。可我偏偏被他的笑迷住了。我紧紧地抱住他,他没动,任我抱着,他在我的手臂里慢慢地松弛下来。我忽然觉得我怀里的这个男人也变成了空的,一个空壳,一团长成人形的空气。可我分明抱着个人,活生生的人,有气息,有体温啊。奇怪。

然后?然后他就跟我谈“生意”了。他问了我在这里每天的收入,又从口袋里掏出那么厚一沓钱放在茶几上说,这是给你的佣金,不多,能抵上你半个月的收入,我最多借用你一个小时的时间,也许更短。

她用食指和拇指比画着那叠钞票的厚度,看上去的确不是个小数目。她的手指颀长,指甲上涂着紫色的蔻丹,如同凝固的血。

你真想让我当你的女朋友?我问他。他回答得很干脆,不想,是假的。

他的回答在我意料之中。我从来没想过有个什么男朋友,即使他那么迷人我也不想。不过他那么肯定地说“不想,是假的”,我还是有点儿难过。

这时候他又说,你考虑考虑,我不会强人所难,我可以去找别人。但我认为这笔生意对你来说很划算,你不会吃什么亏。作为雇主,我也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何况在陌生人面前,我妻子从来不失风度。

他说,这只是个游戏,我必须让她相信,我是因为一个具体的女人跟她分手的,而不是其他什么没有说服力的理由。没办法,她拒绝相信一个人可以没有任何理由地离开她。他歪着头微微地笑,还摸了摸我的头发,说,我郑重地、诚恳地邀请你参加这个游戏,你就把它当成游戏吧,我不敢说这个游戏有多好玩,不过我肯定,你不参与会后悔的。

你再也碰不到我这样的客人。他说这话的时候非常自信,这好像是他第一次表现得那么自信,这自信里还有那么点儿调皮,笨乎乎的那种调皮。

我痛快地答应了他。就像他说的,我怕再也碰不到他这样的客人。他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他的怪激起了我的好奇心,还有,我特别想见见他老婆,特别想知道她是什么样子的。

好吧,现在继续跳舞吧,费用我照付。他摊开四肢,懒懒地伸展了一下。

我打开音乐,开始跳舞。我脱去了我所有的衣服,像骑马那样坐在他膝盖上颠,狂野是我的本行啊。

可他好像很冷似的,浑身都抖起来,就好像脱光衣服的是他而不是我一样。然后我就一件一件地脱他的衣服,我牵着他的手,他一句话也不说,乖乖地跟我到**躺下,再然后我们就做了。他亲我的嘴,舌头伸进去,我也亲他,也把舌头伸进去……

我从来都不和客人接吻的,客人们也很少有这种要求。他们嫌我们脏,我也嫌他们脏。这次,跟你说吧,这次有点儿不一样了。

我只能跟你说他很棒,在**很棒。你们报纸上不会写这个,我就不讲了。

完事后,他写了个纸条放在枕头上,那上面是第二天见面的地址。我问他叫什么,他让我叫他冰。

他说你就叫我冰吧。那你融化了吗?我问。

他笑着说也许,也许在你面前的我就是已经融化的状态。

我问他是做什么工作的,他低头穿鞋,说,我们的协议里应该有这么一条,我不想说的,你一概别问。

第二天中午,我在元宝街星巴克对面的树下站着,隔着马路向对面望。他准时出现,身后跟着一个穿栗色风衣的女人。他推门进去,女人也跟了进去,选了个背对窗户的位子坐下。我只能看到他的背影,看不到那个女人的脸。

等了几分钟,我穿过马路进了星巴克,心跳得厉害。我经过他们的桌子向前走,我就想看看她的长相。

她说不上有多么漂亮,但我得承认,她比我的大多数姐妹都漂亮,长得挺有气质的,比我们那个女老板还有气质。我们老板一点儿都不像开夜总会的,我们都说她像个外交官夫人。

她绝对不是那种容易让人生厌的女人,不过她太瘦了,胸还不如我的一半大。

我转身回来,他见我过来,起身给我拉开椅子。我一坐下,那女人的眼就盯在我脸上,我也盯着她看。我心里说,空的空的,你的我的都是空的,目光杀不了人。

她的眼睛很大很深,眼白上有树杈似的血丝,好像比做我们这行的还夜生活过度。她的眼神倒不是恶狠狠的,有点儿好奇,还有点儿笑意,不过是冷冰冰的。

还有啊,她身上的香水味儿我很陌生。

他为我点了一杯卡布其诺,低着头搅咖啡,这时她的目光总算离开了我,我也就不看她了。我歪头看他,可是他也没看我,而是盯着那女人,他妻子。

他对她说,这就是你我之间的第三者,我就是因为她才跟你离婚的。

女人没说话,但她抬起了头,直勾勾地盯着他。他继续说,等我们离了婚,她就是我的女朋友了。你看看她,比你年轻,长得也很美,人也温柔,足够**我移情别恋。现在我把活生生的她领到你眼前,你该相信了吧!之前你说对了,我确实撒了谎,我的种种理由都站不住脚,我并不是想换个活法,也不是要享受什么单身的乐趣,更不是为了什么事业。如今我向你坦白——两年前我就有了情人,我出轨了,就是跟她。按照世俗的观点,我背叛了你,你没必要跟背叛你的男人继续生活在一起。我们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两年,我相信你我都身心俱疲,我诚心诚意地建议你为自己的事业、身体和感情着想,你不算年轻了,没有多少青春可耗,所以我认为还是分开对你更公平。这样下去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我扭头瞧那女人,只瞅了一眼,我就不由自主地捂住脸。挺丢人的是吧,我怕她突然跳起来抓我,虽然我也会撒泼,我撒起泼来也挺厉害的。

我越来越紧张,透过手指的缝隙观察她的动作。时间过得真慢,我都想站起来跑了,这钱我他妈不挣了。

可我没想到,他妻子平静得要命,只说了一句话就走了,既没抓我也没像电影里那样把咖啡泼在男人脸上。她说的是外语,我听不懂。

她走之后,我和他半天都没吱声儿。过了一会儿,我问他,她刚才说的是什么。

他喝了口咖啡,慢慢放下杯子,用那种空洞的眼神看着别处说,她说的是法语,意思是,很好,你还是个人,还不是行尸走肉。

然后他就笑了。又是我见过的那种笑,没法归类的笑。

他埋了单,拍了拍我的脸,说,合作愉快,我们的生意到此为止了。

说完他就走了,把我自己丢在那儿,我傻乎乎地坐着,脑袋里糊里糊涂,我感觉我要被这个游戏弄疯了。这游戏未免太简单了吧,我就像个道具,连台词都没有。我对游戏的规则、游戏的内容和参与游戏的人什么的都一无所知。我要疯了,我觉得我要疯了!我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你说为什么呢?我可是连十分钟不到就赚了一大笔钱哪。

后来我没见过他,可那段日子我脑袋里想的都是他,我什么事都做不下去了,我跟客人做的时候客人在我身上折腾,可我躺在**脑袋里想的还是他,也不光是想他,跟你说吧,就像一个猜谜语的人,猜不出谜底就要疯掉。

我就想,我非要再见到他问清楚不可,要不我就真疯了。

结果,我还真的又见到他了。

大概过了有两个多月吧,他又坐在那张沙发上,微笑地看着我。我几乎是扑过去的,抱着他,一口气问了一百多个问题。他一个也没有回答,而是问我住哪里,他说他想在我住的地方住上几天。我真是被什么东西附体了,像上次他跟我“谈生意”一样,我马上就答应他,然后跟妈咪请了假,把他领到我住的地方。

进了屋我们就开始做,一次又一次,他真棒,比上次还棒。做完后,我趴在他身上,问他那一百多个问题的答案。他的回答简单得让我想跳楼,他空空****地看着房顶,说——

我离婚了。

我没什么打算。

我会付钱。

我说你在这儿住一辈子我都答应你,但是你要给我讲讲你的事,要不我会疯的。

你还要告诉我你的职业、你的爱好、你未来想干什么、你所有的一切,一切的一切……说着说着我就哭了。我说你不能这样对我,没你这么欺负人的,你不能因为我是做“鸡”的就对我这样,你都快把我活活憋死了。

好吧,他搂住我,一只手在我背上抚摸。

他说,你何必这样呢?我和你认识纯属偶然,假如不是找到你,我也会找到另外一位小姐,那么烦恼的也许就是别人了,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是我害了你。我理解你的好奇心,但我没想到你会好奇到这种程度,孩子,好奇真的对你没什么好处,假如你能打消你的好奇心最好,真的。尤其你是一个小姐——我不是鄙视你从事的工作,我当初只是想,做你们这行的,是纯粹的金钱与肉体的交易,非常简单。因此我雇了你,将你作为一个世俗的、具体的存在带到她眼前。而她,在世俗的眼光里是高贵的,她能讲一口流利的法语,有一个会让你大吃一惊的身份,还有被一般人认为的超凡脱俗的气质,可她仍然是世俗的,和你一样是世俗的、具体的存在,她的外表和内涵都不能改变这一点。所以,她不相信我对她讲的我要离开她的每一个理由,她认定这所有的理由都是托辞和借口,是谎言,是欺骗,是他妈的bullshit。我只好用一个世俗的“事实”来结束一桩世俗的婚姻,比如更可信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婚外情,所以,我找到你。在没有想到这个计划之前,我试过跟她解释,可我发现我的解释根本没法说服她,甚至我自己也认为我的解释像个屁,不具有说服他人的重量。甚至我身体里也是一团云雾,影影绰绰的,似乎我内视到一丝真实的东西,像是目标一样的东西,可我还是无法用语言准确地表述出来。你对我是做什么的非常好奇,其实并非我不想告诉你,事实上我也没办法清楚地告诉你,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怎么活着,萌生离开她的动机和目的又是什么?未来我去哪儿去做什么事我都不知道,你说我怎么告诉你?我只能给你打这么一个比方:我之前的生活是一个英文字母A,你可以把A理解成一个具体的地方,一段具体的时间,一群具体的人,我活在其中已经许多年。然而我对这个A已经厌倦到了极点,因此我迫不及待地想远离它。但我的目的地不是B不是C也不是D,我永远不能预知我将去往哪个空间。我的一切都是未知,又怎么能清晰地给你和她一个答案呢?不过,我和你、和她最大的不同,是我不为这些谜一样雾一样的东西而烦恼,相反我还很快乐,为未知的一切甚至兴奋不已。这是一种大喜悦,是一种没法跟外人道,更不能被他人理解的大喜悦。就好比人们说,世上最无忧无虑的人是疯子,因为疯子没有目的,没有动机,没有条理,没有清晰的意识,甚至没有清醒的可能。换言之,疯子的大脑里是空的,不装任何东西,可也意味着有装入任何东西的可能。上帝才是最苦恼的,据说他洞悉一切,世上的万事万物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是万能的,不需要思维,却也得不到因为做不成某件事而沮丧的乐趣。因此,浩渺宇宙中活得最没希望的就是上帝。上帝唯一令我羡慕的就是孤独,永恒的孤独。

我趴在他身上,我的眼泪滴在他的锁骨中间。我说,我知道了,你不用告诉我我也知道了,你他妈是个疯子。

她望着我的眼神呆滞而空洞。

这是个最不像妓女的妓女。

我的录音笔已经没电了,可我忘了拿出纸和笔。

她说那个叫冰的男人在她的出租屋里住了七天就消失了,当她某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就消失了。她走遍了整个城市,还找到了他抛弃的女人,可想而知那个女人并没有给她好脸色,更不准备跟她一起寻找那个消失的男人。她不甘心,又一次去找那个女人,可那个女人也消失了,她甚至怀疑两个人现在又到了一起,一想到这点,她就想把自己的头发都揪下来。

总之,没人知道他的消息,没人发现他的踪迹,他在这个城市蒸发了,在这个世界蒸发了。她无数次地梦到他,无数次在深夜惊醒,她做的梦永远是一个不变的场景: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她沿着墙,重复着同一个动作——把没有字没有头像的寻人启事贴在墙上。

我没法帮她找这个叫冰的人,可我答应了她。我站起来的时候,极不恰当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她低下头捂着脸,我叹了口气,走了出去。

我找到正跟门卫下象棋的高明勇。他拉着我来到屋外,催促我说点儿什么。

空气清冽,不知何时雪片舒缓地飘落,这个清晨静谧而美好。

我和他呼出的热气让雪花避之不及,慌乱地逃离我们的嘴边。我毫无征兆地在高明勇双肩上推了一把,然后对正在倒退的、不解的、刚才还急于知道采访结果的他说:“你他妈干吗铐上她,那是个疯子,一个会编故事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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