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爱是什么
“聂哥!”陆霆虽然已是第二次见到聂众但还是很激动。
聂众笑着对他点点头,把目光转向萧萧和林颐道:“他们就是你说的同学吧。”
陆霆马上介绍:“嗯,小魔怪和小胖妞。”
“呵呵!”聂众用手拍拍萧萧的爆炸头:“你就是小魔怪。”他又拍拍林颐的肩膀,“小胖妞,嘿嘿。”他觉得林颐的外号很可爱,笑声中,蓦然自己也年轻好几岁。
萧萧和林颐见聂众如此的客气,仿若亲朋挚友,两人马上拿出好学生的样子,尊敬的喊:“聂哥。”
聂众点头微笑。
萧萧急不可待的把昨晚准备的话,一股脑对聂众倒出来说:“聂哥,我和我爸爸都特别爱听你们的歌,你们的歌在我的脑海中魂牵梦绕的不能散去。没想到今天能见到你的本人,我真是三生有幸。如果现在真的有穿越的话,我一定回到二十年前,说什么,也和你们一起创造摇滚的辉煌。哈哈。”他说着,脑海里幻想无边。
“二十年前,我也想回到二十年前啊,那毕竟是摇滚最辉煌的年代。”聂众被萧萧勾起回忆,神情飘忽不定。
店里的那两个小子听到店主人有客来访,都知趣的离开灵魂。
聂众见那两个小子出门去了,把店门插上后,对萧萧三人一挥手,让他们跟着自己往里面走。
萧萧三人跟着聂众来到店面后,顺后面向下的楼梯往下走,走进了一间地下室。
聂众推开地下室的门,把白炽灯打开。
这间地下室面积约有二十平米左右,室内有排气孔,温度清爽,冬暖夏凉。
地面铺着上好的木地板,但久未打扫,堆积一层灰尘。在四角放着杂七杂八的陈旧乐器。
林颐见到满屋子都是灰尘,喜爱干净的她顿时皱眉捂住嘴。
聂众冲陆霆一指蒙尘的一只红白相间的电吉他,还有一组红色的摇滚架子鼓。
这就是那价值四千元的二手货。
“这个?太旧了吧。”萧萧望着那堆好似出土的物件,不由自主的脱口说出。
聂众淡然一笑,并不辩解说明。
陆霆猫下腰,把电吉他从杂物堆里拔出来,手抓琴颈,用嘴对着吉他一吹,尘灰飞舞,土沫呛人。
林颐捂着鼻子,用胳膊肘子顶了一下萧萧的前胸,示意这里太难受了。
萧萧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望着陆霆下一步的动作。
陆霆把电吉他吹干净,把琴弦调整一番,音响线插好,把电吉他背在身上,从口袋里面摸出一片蓝色的拨片,轻拨琴弦,水流般的琴声响起。
林颐捂着鼻子,第一次听到陆霆琴声悦耳,眼睛睁大,望了萧萧一眼,对陆霆的琴声满是称赞。
萧萧微笑着说道:“我没说谎吧,找你来绝对不胡闹,咱们要大干一场。”
陆霆一摸到吉它,身心马上入境。左手惊蛇一般在琴颈上游动,右手飞快拨动琴弦。动作越来越快,手腕带动小臂,小臂带动上身,逐渐全身颤抖如摸电门,恰似癫狂。琴声也如闪电霹雳一般,叱咤风雷,暴风骤雨般,几乎要把这间储物室的尘灰都卷了起来。
萧萧从来没有听过这么放纵的琴声,体内的血管都被琴声煮沸,要冲破血肉组成的堤坝喷出来。
林颐也被这琴声迷惑,把掩住鼻子的手拿下来,面露微笑。
聂众靠在门上,听着陆霆的琴声。仿佛回到自己年青时代,当时的自己也是这么嚣张愤怒。可现在,再也没有这种感觉了。
陆霆一曲弹完,精疲力竭,满头大汗的转头对聂众一笑。
聂众问道:“你们三组了一个乐队,是吗?”
陆霆用沾着灰尘的手抹了一下自己额头的汗,却把几缕红头发粘在上面,听到聂众问自己,直说道:“是啊,我做吉他。想让萧萧做主唱,林颐做鼓手?”
他原计划买了二手的乐器,自己指导鼓手打鼓。不过,现在遇到了聂众,自己要他买一送一,顺便给萧萧和林颐当教师,给自己的乐队做顾问和指导。
聂众已然不再年青,早想把自己的经验和技术衣钵传给一个乐队,如今陆霆三个出现正和自己的心意。他用舌尖顶了一下上膛,说道:“我刚才听你们说话,你们三声色都不错,都可以做主唱。小魔怪和小胖妞俩个都学打鼓,那样可以轮番上场了。”
陆霆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询问萧萧和林颐。
萧萧和林颐被陆霆的琴声勾引的,现在是一腔**,满身热血,觉得这样好。
“我们现在是不是就可以学打鼓了?”萧萧挥舞着自己的双手,做出打鼓的姿势。他觉得自己现在可以马上上场演出。
聂众从一旁拿出两块大抹布,扔给萧萧和林颐,对他们说:“先把你们的鼓擦干净。”
萧萧和林颐两个人拿抹布,心想这是要搞卫生啊?好吧,劳动!俩人手拿抹布,首先把地下室里面的东西收拾出来,摆放整齐。
陆霆拉着聂众走出地下室,来到店面,把那四千块钱掏出来递给聂众。
聂众和陆霆早就商议好了,当下也不能推辞,就大方的收了。
陆霆稍有歉意的对聂众说:“实在是太感谢您卖给我们。我们现在没有地方放乐器,能不能先放你这里。”
聂众说:“放这吧,我这个店,就是我们家自己的房子也不用掏租金。那地下室原本就用来储物的,地下又隔音,你们乐队就在里练吧。只是,你们学校离这里太远。”
陆霆听到现在不但解决了放置乐器的地方,还把联系的地方都解决了,又有聂众这个传奇老师,真是万事俱备,只欠练习,就可以在天京城的舞台露面了,马上对聂众连声道谢。
萧萧和林颐两个人在地下室里,每个人拿着一块抹布,走到架子鼓前,寻找鼓身的螺丝,轻轻拆卸下来,仔细的把鼓身、鼓皮擦拭干净,又把镲片擦干净。把每个零件都擦干净后,又仔细的按照原样组装好。
灯光下,鼓身血红泛着光刺,镲片锃亮,真的好像新的一样。
萧萧和林颐两人望着成果开心一笑,又找来拖布把地面打扫干净。
地下室的地面是木地板的,擦干净后,光滑平整,反射着灯光,有股家的感觉。
俩人见地下室里面一切妥当,一屁股坐在地上休息。
林颐坐在地上,长发披肩,粉色的轻纱裙子摊开,伸出两条腿,转头望着那光亮的架子鼓,那是自己劳动的成果,自己心里很欣慰。
萧萧在一旁望见林颐雪白的大腿,好似细嫩的豆腐,不由激动起来,伸手就去摸。
聂众走了进来。
林颐忽然的转头。
萧萧马上把自己的手拿回来。
聂众望着整洁干净的地面和焕然一新的架子鼓,对他们笑道:“你们,知道什么是爱吗?”
“爱?”林颐听到这个词,感觉自己有些脸红。
“做-爱吗?”萧萧坐在地上轻声道。
林颐十分厌恶的瞪了他一眼。
聂众淡然说道:“爱,我们所说的爱,就是无偿的、不断的付出。既然你们想做的鼓手,你们就要爱你们的鼓,对自己的鼓要无偿的不断付出,要把他们整理的干干净净。你尊重他们,他们才尊重你。你爱他们,他们才爱你。你们才能演奏出最强烈震撼的鼓声。”
萧萧和林颐如梦方醒,明白是这么回事。
聂众让他们两个站过来,自己坐在打鼓的位置,手里拿着鼓棒。教授萧萧和林颐基本的打鼓方式,如何姿势正确,心态平和,如何握住鼓棒,如何掌握腕力,手指放松,击打的角度和细节。踩踏技术,一个小节一个音符的练习。
萧萧和林颐在网上的视频上,看到别的乐队打鼓那么牛逼,但自己刚刚的一开始,不断的重复一个动作,没有多少时间就觉得枯燥起来。
聂众见了他们两个的样子,笑道:“学习打鼓和做人一样,都是一个刻苦的修行过程,只有坚持不懈才能成功。你们今天的任务就是熟悉鼓的个性。”他说完,走出了地下室,来到店面。
陆霆见聂众上来了,和他替换,自己来到地下室。右手抚摸着干净的鼓皮,对萧萧和林颐道:“今天开始,咱们就在这里开始乐队的生涯了,我刚才想过,每天都来这里根本就不可能。所以,作为队长,我也不会死要求你们,我们争取每星期最少来这里两次,如此坚持练习,一年后,定然有小成。其它的时间,再按照实际情况安排,你们看如何?”
“好。”萧萧和林颐都觉得这个时间安排的很妥帖,陆霆这个队长当得好。
陆霆听萧萧和林颐答应的这么痛快,高兴的抓起旁边的电吉它,调试琴弦。
萧萧和林颐则开始练习打鼓。
地下室里只有灯光,没有日月,时间流逝不可见。
下午五点,聂众走进地下室,对闷在这里的三人组说:“走,我请你们吃饭去。咱们好好喝点。”
陆霆把电吉他放在干净的地板上,拍拍手,让萧萧和林颐停下去吃饭。
林颐看看自己手腕上的卡通表,对萧萧说:“啊!这么晚,我,想回学校看迎新晚会。”她的意思,自然让萧萧和她一起回去。
萧萧本来想和聂众大喝一场,但让林颐自己回去显然不好,就对聂众道:“聂哥,我和她先回学校了。咱们改天死喝。”
陆霆本想让萧萧和聂众今天要放开了多喝点,没想到小胖妞出现了状况,马上回头横眼扫了一下萧萧,一万个不愿意。
聂众知道情况有变,对萧萧道:“你们先回吧,我和陆霆深度筹划一下乐队的未来。”
“谢谢聂哥。”萧萧对聂众道歉后,与林颐走出地下室,来到大街上。
太阳已落山,天还没有黑。热气躲得了无影踪,凉风层层波波。
萧萧和林颐两个人呼吸着地上的空气,觉得身心疲惫。
他们练了半天打鼓,现在走在大街上,还觉得耳朵里面都是鼓皮震动的嗡嗡声,手脚还闲不住敲击和蹬踏。
“啊!累。”林颐扭着胖肩膀,对萧萧诉苦。
“既能练鼓又能减肥,岂不是高兴的事?”萧萧望着她笑道。
“啊!虽然是好事,只是?”林颐皱眉道:“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啊。”她现在真的看不到自己学会打鼓的那天。
两人坐公交来到地铁站。
他们在网上已经知道,天京城的旁晚这个时间段,有一大波下班人潮正涌向地铁站,一旦地铁被这帮人潮占领,就林颐这面包一样身体,当即会被挤成馅饼,说不定陷还会被挤出来。
萧萧心里怀着这个担心,让林颐加快脚步,终于在那一大波人潮涌入地铁前,冲进地铁车厢。
一节车厢里只有二十几个人,冷气开得正好,舒爽至极。
萧萧和林颐找到了一排空着的座位,两人挨着坐在一起。
林颐在坐下的那一刻,忽然困倦上头,一闭眼不知不觉睡着了,身体一滑,头靠在萧萧的肩膀上,睡得沉静安稳。
萧萧的肩膀感觉着她乌黑光滑的头发,仿佛那黑色的波浪已经流入自己的身体。他望着对面车窗中两个人的倒影,心中平静。
旁边,有对十五六岁的情侣正依偎着腻在一起。
男孩见女孩和一个挂着帅哥头像的号码聊微信,马上把手机从她手里抢过来,怒气冲冲的喊:“你这个骚-逼。”
“那你还舔?”女孩实话实说的反抗着。
萧萧忍不住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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