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易经――生之大原则(公告栏) 44点石成金 睽
44点石成金:睽
细心的读者一定发现,我们在讲上经的时候,比如乾坤、屯蒙、需讼、师比等错卦与综卦总喜欢放在一块对比着说,而且那样做也确实是卦体本身的需要。而下经我们却几乎放弃了这种错综对比的。为什么呢?是这样,在万物之初,起主导作用的是外部环境,对于弱者,环境是起了决定作用的。所以错或综对事物最初的进展影响就十分的大,以至于我们无法忽视不得不将它们放在一块来讲,来考察这种外界影响对事物的作用。象乾坤、三难基本上都属于外界的影响,事物只是被动地回应。
而下经则不然。下经事物几乎已经成长为一种势力,外界的影响并不能左右他的方向。甚或至于,他已经开始运用自己的力量来规避甚至左右外界的影响。这样再讲什么错和综就几乎失去了意义。那么又有人要问了,下经最后四卦不是又讲错综了么?其实最后四卦是全书的总结,讲的是行事的方式、方法、原则,就是我们一开始就拉出来的那十三条原则,他们原本就不再上下经之列,无所谓错与不错综与不综。
所以家人卦与睽卦虽属综卦却风马牛不相及。卦到家人大使已成,如此势力不是一错一综所能改变的。这样错和综在这里就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睽(卦三十八)
?(兑下离上)
《睽》:小事吉。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说而丽乎明,
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
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
《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
《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
《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上九,睽孤见豕负途,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
雨则吉。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睽,象形卦。蚌、鳖等甲壳类本来在水底生活的东西浮上水面,有点违逆常规(为什么?)。君子观此,要想到水底是不是有条大鱼?要不就是有大的危险?
睽,出现了违逆常规的事,小事无碍,但大事就说不准了。因为可能会有大利或者大灾。
初九:塞翁失马,安知非福?谁知道今天的敌人会不会成为明天的朋友,后天的恩公?与人为善,富以其邻,没有害处。
九二:可能陌生人是旧主人,旧主人是陌生人,也可能新对头是老恩公,老恩公是新对头。随你,心中有主人则是主人,有恩公则是恩公。
六三:破车、老牛、残卒、败兵,别人都摇头说不好,唯有眼光的人看出还行。事在人为,开始不行,不见得后来不行。行不行,不在表,而在里。小米加,不照样推翻三座大山。
九四:有条件要懂得利用,谁又是谁的真命天子?无非是把陌生人变成旧主人,把新对头变成老恩公。如此而已,虽然严厉,没有灾祸。
六五:当所有的陌生人都成了旧主人,所有的新对头都成了老恩公,大家一块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再去干事,还会有灾祸吗?
上九:可千万别把朋友也当成对头看待喽!记住,雪中送炭的是朋友,落井下石的是敌人。
睽,描述的是一种眼光,以非常规的思索去思索非常规的事情。
睽是逐鹿天下的第一利器:眼光。看见金子是金子,人皆能之,你亦能之,算不得超人。看见石头内地金子则需要眼光。没有谁拥有点石成金的本领,但你却能发现一块最最不起眼的石头,打磨之后――原来的金子!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