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奴和地主
【中古初年城市生活的衰落】在12世纪以前,西部欧洲一带和同时期的亚洲的情形刚好相反,几乎已无城市的生活。从前罗马帝国的城市,在日耳曼民族南下以前,已经是人口日减。到蛮族入侵时,时局混乱,城市日益衰落,有一部分就完全消失了。其余留存的和新起的城市,在中古初年的西方文化上差不多都没有地位。大概从狄奥多里起到十字军兴时止,前后凡六百年间,英、德、法诸国的人民大体上都住在乡间各诸侯、主教和住持的封土上,过一种半奴隶式的农民生活。
【庄主的领地】当时城堡的主人当然不得不设法供给他的家庭仆役和兵士的需要。倘使他没有大片的领地,他就无法可想了。所以在查理曼时代,西欧一带差不多都划成了大块的封土或领地。这种中古时代的封土或领地通常叫作“庄主领地”,它的性质其实和数百年前罗马人的田庄差不多。耕种领地的人叫作“庄农”。领地的一部分归庄主自用,其余则分给庄农去耕种。
【农奴的境况】庄农的地位大概就是农奴,自己并无地产,不过倘使他能够继续代庄主工作,而且照例缴纳相应的赋税,那么庄主就不能把田地随意收回。但是农奴绝对不能和他的耕地分离,耕地一旦更换主人,他就跟着更换主人。农奴对于庄主自用的田地要代为耕种,代为收获。农奴的婚娶须先得庄主的允许,农奴的妻女亦须帮助庄主处理家务和其他生产的工作,如纺纱、织布、缝纫、烘面包、酿酒等事。
【钱币的无用】庄主领地上最重要的特点就是生活上的独立,和外界几乎无经济上的往来。领地的出产基本上可供给领地中庄主和农奴生活上的一切需要,不必再仰仗外人,真有“家给人足安居乐业”和“老死不相往来”的神气。因此在庄主领地上,农奴缴纳给庄主的物品,就是人工和农产品,所以钱币的使用很少。而且在农奴方面,守望相助,患病后相扶持,所以买卖和交易的机会都极少。当时农奴的境况几乎没有改进的希望,他们的生活不但非常单调,而且非常困苦。食物很差劲,食物的种类亦很少,因为他们往往不愿辛苦工作、种植园蔬。他们的住屋通常只有一间房子、一个小窗,光线黑暗,空气不流通,而且没有烟筒。起居饮食都在这一个地方,人畜杂处,烟臭熏人,当然谈不上所谓舒适的生活了。
【农奴制的衰落】12、13世纪时,欧洲的工业和商业逐渐复兴,钱币的用途亦逐渐推广,庄主领地的制度就此逐渐被破坏。从前物物交换的习惯,亦就此逐渐衰落。日久之后,庄主和农奴对于旧制都觉得不满意。农奴开始往市场上去售卖物产获得现钱,然后他们就用现钱缴给庄主以代替旧日的徭役,进而得以专心工作。庄主亦渐觉收受现钱比从前的人工或农产远为便利。庄主既有现钱,就可以用来雇用农夫和购买奢侈品。庄主对于农奴的约束因此逐渐放松。农奴亦脱离领地,逃到城市中去了;倘使过了一年零一日,庄主还不能寻到他,他就成为自由民了。
第二节 城市和同业公会
【城市生活的重要】欧洲直到中古后半期,城市生活才重新发展为欧洲中古文化史上一件极重要的事。古代希腊和罗马的文化都以城市为中心。就是现代,世界上的生活、文化和工商业亦都以城市为枢纽。倘使现代西方的城市消失,乡间生活就一定会大受影响,回到查理曼时代去了。
【中古城市的起源】中古时代的城市大部分起源于封建诸侯的庄地或修道院和城堡的附近。城市的周围往往筑有一道城墙,以便附近的人民在各诸侯互相争斗时可以入城避难。因此当时城市内部的居民非常稠密,房屋非常拥挤,没有古代罗马的城市那样华丽,没有圆形剧场,亦没有公共浴场。除市场外,空旷的地方很少。所谓的街道都是小巷,两旁房屋的上层往往突出街上,几乎相接。城墙又高又厚,所以不能和现代的城市一样,便于向外扩充。
【市民的来历】11、12世纪时的西欧城市,除意大利外,规模都很小,而且对于外界的商业亦很有限。本城的出产往往足以供应本城居民生活上的需要,只有农产品才由附近的乡间运来。倘使城市的位置是在封主的领地上,那么发展的希望更小,因为市民虽然住在城中从事于商工各业,但是他们的地位实际上和农奴差不多,他们还要继续向庄主缴纳繁重的租税。自从商业发达之后,市民开始渴望较大的自由,因为新商品从欧洲东部和南部输入之后,西欧的市民就努力生产以便交换远地的商品,但是当时他们在对外交易上负有种种苛税,而且处处受限制,所以发展很难。因此12世纪时,市民常起而反抗地主,而且常常要求地主颁布一种规定双方权利的宪章。这种城市宪章就是市政府和地主间的成文契约。
【同业公会】中古时代的商民其实兼有商人和工人两种资格。所有商品都由他们自己制造,亦由他们自己发售。凡行业相同的人如面包师、屠夫等,往往组织一种同业公会来保护本行业的利益。同业公会中最早的章程是1061年巴黎烛业制定的。各城市行业的多寡各不相同,不过所有同业公会的宗旨都是一样的,就是阻止非同业中人来从事本行的职业。一个青年要想学成一种行业需时很久,学习时必须住在业师的家中做他的徒弟,没有工资。出师之后,才做工匠,领有工资,不过必须继续帮助业师工作。普通的行业要学三年,但是如金匠之类的竟非得先做十年的徒弟不可。至于各工头所收徒弟的数目限制极严,以免工匠人数过多。各行营业的方法和每天工作的时间亦都有极详密的规定,不许违犯。这种同业公会的制度很妨碍大规模营业的发展,但是他们能维持当时各地方商品上一致的标准。倘使没有这种组织,由农奴出身的市民恐怕永远得不到个人的自由和城市的独立了。
第三节 中古末期的商业
【商业的复活】西欧一带城市的发达和繁盛,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商业的复活。西欧方面自从罗马道路失修、日耳曼民族南下扰乱之后,商业几乎消失了。中古初年,各处道路桥梁已经没有官吏负责修筑的事务了,欧洲已成四分五裂的局面,从前东自波斯西到不列颠的许多通衢大道亦被截成数段,不便交通。当时一般人既没有奢侈品的要求,又没有充足的钱币来做交易,所有商业就此衰歇无余。就是当时所谓贵族的起居饮食亦非常简陋。
【意大利诸城市的商业独盛】不过在意大利半岛上,各种商业好像并未完全消失。威尼斯、热那亚和阿马尔菲(Amalfi)诸城在十字军兴起以前就已有一种地中海上商业的发展。凡东方各国,如波斯、印度、中国等的物产,先由阿拉伯的骆驼商队运到地中海的东岸,再转售给意大利人,然后输入西欧各地。当时西欧各地的人民初次见到东方的奢侈品,如丝织品、地毡、宝石、香粉、药品、中国的瓷器、印度的香料和埃及的棉布等,当然又惊又喜。后来威尼斯人效仿东方的方法,才有了丝绸业和玻璃业的发展,如今还很有名。此后丝绒麻棉的纺织业亦渐由东方传入欧洲了。所以中古时代后半期西欧商业的复活,不但促进了欧洲旧有制造业的发展,而且传入了许多东方的制造法,为现代欧洲工业发达的先声。
【重要的商业中心】北部欧洲的商民大都和威尼斯交易,把商品运过阿尔卑斯山中的布伦纳岭(Brenner Pass)以达莱茵河,或由海道以达佛兰德斯(Flanders)。到13世纪时欧洲西部的商业中心逐渐出现,有一部分如今还是世界上的大市场。汉堡(Hamburg)、不来梅(Bremen)和吕贝克诸城,掌握着波罗的海(Baltic)和英国的商业;布鲁日(Bruges)和根特(Ghent)的制造品亦运销于西欧各地。至于英国的商业在当时并不重要。
【商业的障碍】中古时代有种种原因导致商业上的大规模发展非常困难。当时钱币为数很少,交易往来当然有诸多不便。而且当时人都以为,凡商品都有一个“公平的”价格,以能抵偿材料的成本和工作的酬金为度,除此以外,就不问一般需要是否急迫,一概视为剥削人民的举动而加以攻击。凡制造家必须自己开设商铺门市出售。住在附近的人可把货物运到城中市场上去售卖,不过要以直接售给消费者为条件,他们的商品不得批发给别人,以免出现垄断居奇的危险。因为有这种观念,所以批发的商业几乎无法进行。此外,当时人也有反对借款取利的成见。他们以为钱币是一种死物,不能生产,无论什么人都不应该享有借款取利的权利。至于利金,是富人向贫人勒索而来的,其实是一种赃物,所以当时教会禁止教徒经营借款取利的事业。
【犹太人的钱币】放款取利为经营大规模的工商业必要的一种事业。当时唯有犹太人因为不是基督教徒可以不遵守教会规则,所以就独占了放款取利的行当。他们对于欧洲经济的发展贡献很大,但是欧洲人以为他们从前杀死了耶稣,罪大恶极,所以常常虐待他们。不过欧洲人虐待犹太人实开端于13世纪。当时凡是犹太人必须戴一种奇特的小帽或别一种徽章以便识别,因此常引起注意,受人侮辱。后来他们的居处在城市中亦有一定的区域,叫作“犹太区”。他们既然不能加入各业公会做会员,当然只能从事基督教徒所不能做的职业。但是放款取利容易招怨,因此更引起了欧洲基督教徒的痛恨。当时各国君主因为需钱甚急时往往可向犹太人通融,所以特许他们取得高到四分六厘的利息。因此直到现在,世界上金融的霸权大部分还操控在犹太人的手中。
【苛税和海盗】此外,中古时代商业上的障碍还有苛税和海盗。当时凡商品经过各封地时必须缴一种通过税,沿途关卡真是不计其数。不但过桥有税,过路有税,渡河有税,就是沿河而进时,对于两岸各城堡中的诸侯,亦必须纳相应的赋税才得前进无阻。至于海上商业,除风浪暗礁种种危险外,北海一带海盗充斥,他们往往有极严密的组织,由上级社会中人主持一切,以劫掠商旅为正当的营生。海岸航行因为没有灯塔和浮标的设备,所以非常危险。
【汉萨同盟】当时各城市为减少这种种危险起见,开始组织同盟以便互相防御。其中最有名的一个,就是日耳曼各城市所组织的汉萨同盟(Hanseatic League)。同盟的城市共有七十个,以吕贝克为盟主,此外如科隆(Cologne)、但泽(Danzig)等名城都是会员。他们在英国的伦敦、挪威的卑尔根(Bergen)和俄罗斯的诺夫哥罗德(Novgorod)诸地都设有大规模的商场。北海和波罗的海中的商业几乎全在同盟的手中,势力很大,俨同强国。同盟的海军常和海盗宣战,商业上的危险因此减少了许多。他们的商船往往结队而行,有战船随同保护。
【中古时代的商人】不过我们须知,13、14、15世纪时的商业是一种城市间的商业,不是国际间的商业。至于商人的地位,是同业公会的会员,而不是独立经营的个人。这和现代商人的自由独立,大不相同。商人的财富增加之后,地位当然会提高,生活上会比较安适,而东方的奢侈品因此畅销于西欧各地。他们对于儿女的教育亦逐渐加以注意。此后读书人不再限于教士,所以14世纪初期西欧方面有许多书籍的出版,专以供给商界中人的阅读为目的。而且13世纪以后,英法诸国国王因为不得不向商民筹款,所以往往会召集商人代表参与国务会议。商人的地位竟能和从前的教士和贵族抗衡,这真是13世纪时一个最重要的变化。
第四节 哥特式建筑
【中古时代的建筑物】欧洲各地所有中古时代的建筑到现在差不多都已消失了,高厚的城墙早已拆去改筑马路,旧式的房屋亦早已拆毁以便扩充街道。其中唯有各处的教堂,一直遗留到现代受我们游览者的赞叹。12、13世纪时城市的规模很小,市民财富又不多,竟能造出这样伟大美丽的建筑,实在出乎我们的意料。这种建筑表现出中古时代民众对宗教的热忱和市民爱城的心理。当时建造一个大礼拜堂往往要费二三百年的工夫,而且建筑费都是逐渐积聚起来的。当时所有人都隶属于一个大礼拜堂,所以大家对于礼拜堂的建造都很热心,乐意捐助。
【罗马式建筑】12世纪以前礼拜堂的形式和古代罗马坚实的建筑一样,所以叫作罗马式(Romanesque)建筑。罗马式礼拜堂的天花板都用石料造成,所以不得不筑坚厚的墙壁去支撑它。礼拜堂中部有一个主要的庑间,叫作本堂。本堂两旁各有一个较狭的庑间,中间用粗大的石柱隔开,石柱的上端有石拱连起来。石造小窗的上部都是圆拱形,这是罗马式建筑上最特殊的一点,亦是和哥特式建筑最不相同的地方。因为担心墙壁不能支撑,所以门窗都开得很小。
【哥特式建筑】到12世纪时,法国的建筑家发明了一种新的建筑法,能够不用厚墙而造出较宽较高较美的窗户。16世纪时的意大利建筑家很藐视这种新建筑,以为唯有日耳曼的蛮族才会去赏识它,因此叫它为哥特式(Gothic)建筑。这班新建筑家最初发现石造的拱顶可用肋拱去扶持它,而这种肋拱又可聚集于石柱的上端。但是他们亦知道,倘使石柱和肋拱的外部没有别的东西去支撑,那么拱顶重量过大,它们一定会向外倾倒。因此他们于礼拜堂的墙外另造了许多控壁,把它们再用控壁连到柱头和肋拱等最容易向外倾倒的各点,石造的拱顶因此可以不用过厚的墙壁去支撑了。这种控壁的利用就是哥特式建筑的特点。这完全是中古时代建筑家发明出来的新方法。墙壁的地位不很重要,只是用来间隔内部的房间,而且窗户的大小可以自由伸缩。因为窗拱不用圆形而用尖形,所以窗户和拱顶的式样可以较为繁复。尖拱的应用因此日广,所以哥特式建筑亦叫作尖形的建筑。其实它的特点并不在于此,而在于肋拱和控壁的应用。
【礼拜堂的窗户和雕刻】哥特式礼拜堂的窗户往往很大很高(有高到五十五尺的),光线当然会很强,但是当时有一种彩色的玻璃足以救济这种流弊。中古时代大礼拜堂中的彩色玻璃真是精美极了,为中古美术史上的一种光荣,法国出品的尤为著名。此外哥特式礼拜堂中的雕刻亦非常精美。墙壁内外往往附有圣人、君主和圣迹等石刻,和礼拜堂本身非常协调。有时也掺以怪异的雕刻,以免过于板滞。到14、15世纪时,哥特式建筑应用到礼拜堂以外的建筑物上去了,最重要的就是商人所造的同业公会大厅和市民所造的市政厅。但是这种建筑高耸入云,容易使人产生“仰之弥高”的感想,所以用来建造礼拜堂最为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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