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上) 决战
“有必要吗?大帅,您好啊。”李来亨朝过来的张献忠说。张献忠铁青着脸,骑马过来了,但他没有再过来,离李来亨五十步处停下了。“大帅,闯王接到紧急军务,只好先回去了。末将在此代表闯王表示歉意。”
“呵呵,呵呵。”张献忠捋着胡须,眼睛射出浓浓的杀气,“回去了啊,好,军务要紧。那我也回去了。”说罢,张献忠转身,拍马直奔他的老营,头也没回。
现在,张可旺的五十骑和李来亨的二十骑对面而立,中间隔着三十步的距离。
张可旺紧了紧手中的大刀,他在计算路线。对面的年轻人是他的劲敌,真正的劲敌,除了此人,能进他眼中的人确实不多,或者干脆不谦虚地说,除他之外就没有了。他相信这人是劲敌,但他不相信自己会败在他手里。
张可旺的自信已经经过了十四年时间的印证。从十一岁开始,他就与血腥结了缘。十一岁那年,张可旺因家境贫寒,父母双亡,他在一户大户人家放牛,刚好那年遇到饥荒,饿得慌的张可旺偷偷把两头牛崽杀死,由于财主家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十一岁的人会杀得了牛,所以他心安理得地悄悄吃了半年多的烤牛肉,度过了饥荒,还长结实了身子。十二岁那年,是他第一次杀人,杀的是一个把式,也就是会武功的人。他在财主家放牛放了两年了,过去的劣迹慢慢暴露出来,两头牛崽,对于农耕社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所以,他被财主家打了个半死。他家有个护院武师,是作践张可旺的主凶,张可旺气不过,半夜,他摸到一把柴刀,只两刀,就把那位武师砍死了。从此,他离开了家乡,流浪四方。等他到十三岁时,人也发育了,成了半大小伙子了,他和另一个土匪在一个土匪窝里组织了一次政变,杀了老土匪头目,他因为“战功卓著”而晋升为这股土匪的二头领,从此,他真正的开始了领兵生涯。第二年,张献忠路过此地,张可旺再次政变,杀了大头目,他带这群人投奔了张献忠。张献忠一看张可旺就知道这人人才难得,非常喜欢他,虽然那年他快十五岁了,但张献忠还是把他收为了养子。在张献忠的部队里,张可旺的名声很快就震耳发聩,他在战场上很少有败绩,被称为战神。他很自信地接受这个称号,他的十年战斗生涯里,砍下的头颅上千,可他自己身上,连一个伤疤也没有。
今天,他紧握着手中的大刀,他准备砍下同样被称为战神的人的人头。
======。
张可旺再一次紧了紧握着刀柄的手,手心微微有些潮湿。
有些奇怪,握刀柄的手握得太紧了些,这是过去没有过的现象。手心微微出汗,这也是没有过的事。
“我怕了他吗?”张可旺问自己。
不可能!
张可旺否定了自己的提问。他什么时候有过怕字?他从懂事时起就是杀戮,十一岁的人,能把一头牛崽杀死,就算是牛崽,它也是头牛,血,足以让任何孩子都震骇的颜色,张可旺第一次就爱上了它。爱上血的人必定是冷酷的,他们心中再也不会畏怯,因为,血,对他们来说就是兴奋剂。
“为什么他这么淡定?”
张可旺再次问自己。
对面的李来亨静静地看着他,眼睛里似乎没有光华,一个被人称为战神的人,眼睛里会没有光华?
“他是藐视我吗?”
张可旺再一次问自己。
... -->>
藐视我张可旺?哈!狂妄。
“让开!”
张可旺后悔了。他怎么会说出这句话呢?他不就是要把这人杀了吗?为什么要他让开?张可旺自己也说不清这是为什么。
“张将军,闯王已经北上。大敌当前,何必自相残杀呢?我劝你还是回去整顿军务吧。”李来亨谈谈地说道。
“哼”张可旺鼻子里哼了一声,他眼睛精光毕现,此人必死。他再一次紧了紧握着大刀的右手指。他瞥了一眼刀锋,这刀锋饮过多少人的血,今天,他要它饮一个战神的血。
想到血,他就情不自禁地兴奋起来。
“那我们就手下见真招吧。别怪我手下留情罗。”
三十步,只是一个举刀的事,不够冲锋的距离。
======。
李来亨的瞳孔在扩张,大得几乎到了边缘。本来,这种瞳孔只见于濒死之人,可李来亨的瞳孔天生就能扩展到接近边缘的程度。交感神经兴奋,瞳孔扩大,尽量让光线收进到视网膜上,这时,聚焦点的任何一个细微动作,都会使大脑神经产生微电流。
这就是天赋。
不能杀了他。张可旺现在不能死,他是抗击官兵的绝对中坚。李来亨脑子里在迅速地计算迎敌的路线和方式。
很难决断,一场不对称的战斗。即使对称也没绝对把握,现在变成不对称。
张可旺已经举刀。他的马,短距离就加速到了极快的速度。好马!
李来亨的枣红马同样一跃而起。
他们第一次交手。
张可旺的钢刀擦着李来亨的脸一掠而过。他感到了钢刀的寒气。他用一种几乎不可能的姿势在闪电般的刀光下避开了张可旺的一刀。
李来亨没有出剑。
他们的战马没有停,划着一道美丽的弧线,各自回到了自己原来站着的地方。
=======。
张可旺心头一惊。
他这一刀不可能砍在空气上,他出刀,至少也应该砍在对手的兵刃上。不,应该砍在对手的脖颈上。这么真切,这么完美的一刀,不可能让对手避开。
张可旺瞥了一眼刀锋,没有一丝血迹,这确实是太少见了。张可旺喜欢刀,喜欢他的刀。张可旺的刀全部用精钢打造,刀身厚实,又长又窄,他的刀锋有两尺有余,却只有四寸宽,而刀背又有两寸厚。所以,称之为砍刀更确切些。他聚精会神的这一刀竟然砍空,他的解释只有一点,这小子运气太好了。
确实,没有人能逃过这一刀。在张可旺刀下逃生的人还没几个。而在他聚精会神的一刀之下逃生的人,今天是第一个。
张可旺愤怒了。在他的刀下不应该有生还的人。
他两腿一夹,全身肌肉的张力又一次绷紧到了极限。他的战马似乎懂得主人的心思,它用力一蹬,腾空跃起。
两匹战马同时跃在空中。砍刀朝对面的人影横扫过去。无坚不摧的一刀,集聚了张可旺全部的天赋和精力。(未完待续) 展开全部内容
“呵呵,呵呵。”张献忠捋着胡须,眼睛射出浓浓的杀气,“回去了啊,好,军务要紧。那我也回去了。”说罢,张献忠转身,拍马直奔他的老营,头也没回。
现在,张可旺的五十骑和李来亨的二十骑对面而立,中间隔着三十步的距离。
张可旺紧了紧手中的大刀,他在计算路线。对面的年轻人是他的劲敌,真正的劲敌,除了此人,能进他眼中的人确实不多,或者干脆不谦虚地说,除他之外就没有了。他相信这人是劲敌,但他不相信自己会败在他手里。
张可旺的自信已经经过了十四年时间的印证。从十一岁开始,他就与血腥结了缘。十一岁那年,张可旺因家境贫寒,父母双亡,他在一户大户人家放牛,刚好那年遇到饥荒,饿得慌的张可旺偷偷把两头牛崽杀死,由于财主家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十一岁的人会杀得了牛,所以他心安理得地悄悄吃了半年多的烤牛肉,度过了饥荒,还长结实了身子。十二岁那年,是他第一次杀人,杀的是一个把式,也就是会武功的人。他在财主家放牛放了两年了,过去的劣迹慢慢暴露出来,两头牛崽,对于农耕社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所以,他被财主家打了个半死。他家有个护院武师,是作践张可旺的主凶,张可旺气不过,半夜,他摸到一把柴刀,只两刀,就把那位武师砍死了。从此,他离开了家乡,流浪四方。等他到十三岁时,人也发育了,成了半大小伙子了,他和另一个土匪在一个土匪窝里组织了一次政变,杀了老土匪头目,他因为“战功卓著”而晋升为这股土匪的二头领,从此,他真正的开始了领兵生涯。第二年,张献忠路过此地,张可旺再次政变,杀了大头目,他带这群人投奔了张献忠。张献忠一看张可旺就知道这人人才难得,非常喜欢他,虽然那年他快十五岁了,但张献忠还是把他收为了养子。在张献忠的部队里,张可旺的名声很快就震耳发聩,他在战场上很少有败绩,被称为战神。他很自信地接受这个称号,他的十年战斗生涯里,砍下的头颅上千,可他自己身上,连一个伤疤也没有。
今天,他紧握着手中的大刀,他准备砍下同样被称为战神的人的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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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可旺再一次紧了紧握着刀柄的手,手心微微有些潮湿。
有些奇怪,握刀柄的手握得太紧了些,这是过去没有过的现象。手心微微出汗,这也是没有过的事。
“我怕了他吗?”张可旺问自己。
不可能!
张可旺否定了自己的提问。他什么时候有过怕字?他从懂事时起就是杀戮,十一岁的人,能把一头牛崽杀死,就算是牛崽,它也是头牛,血,足以让任何孩子都震骇的颜色,张可旺第一次就爱上了它。爱上血的人必定是冷酷的,他们心中再也不会畏怯,因为,血,对他们来说就是兴奋剂。
“为什么他这么淡定?”
张可旺再次问自己。
对面的李来亨静静地看着他,眼睛里似乎没有光华,一个被人称为战神的人,眼睛里会没有光华?
“他是藐视我吗?”
张可旺再一次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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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视我张可旺?哈!狂妄。
“让开!”
张可旺后悔了。他怎么会说出这句话呢?他不就是要把这人杀了吗?为什么要他让开?张可旺自己也说不清这是为什么。
“张将军,闯王已经北上。大敌当前,何必自相残杀呢?我劝你还是回去整顿军务吧。”李来亨谈谈地说道。
“哼”张可旺鼻子里哼了一声,他眼睛精光毕现,此人必死。他再一次紧了紧握着大刀的右手指。他瞥了一眼刀锋,这刀锋饮过多少人的血,今天,他要它饮一个战神的血。
想到血,他就情不自禁地兴奋起来。
“那我们就手下见真招吧。别怪我手下留情罗。”
三十步,只是一个举刀的事,不够冲锋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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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来亨的瞳孔在扩张,大得几乎到了边缘。本来,这种瞳孔只见于濒死之人,可李来亨的瞳孔天生就能扩展到接近边缘的程度。交感神经兴奋,瞳孔扩大,尽量让光线收进到视网膜上,这时,聚焦点的任何一个细微动作,都会使大脑神经产生微电流。
这就是天赋。
不能杀了他。张可旺现在不能死,他是抗击官兵的绝对中坚。李来亨脑子里在迅速地计算迎敌的路线和方式。
很难决断,一场不对称的战斗。即使对称也没绝对把握,现在变成不对称。
张可旺已经举刀。他的马,短距离就加速到了极快的速度。好马!
李来亨的枣红马同样一跃而起。
他们第一次交手。
张可旺的钢刀擦着李来亨的脸一掠而过。他感到了钢刀的寒气。他用一种几乎不可能的姿势在闪电般的刀光下避开了张可旺的一刀。
李来亨没有出剑。
他们的战马没有停,划着一道美丽的弧线,各自回到了自己原来站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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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可旺心头一惊。
他这一刀不可能砍在空气上,他出刀,至少也应该砍在对手的兵刃上。不,应该砍在对手的脖颈上。这么真切,这么完美的一刀,不可能让对手避开。
张可旺瞥了一眼刀锋,没有一丝血迹,这确实是太少见了。张可旺喜欢刀,喜欢他的刀。张可旺的刀全部用精钢打造,刀身厚实,又长又窄,他的刀锋有两尺有余,却只有四寸宽,而刀背又有两寸厚。所以,称之为砍刀更确切些。他聚精会神的这一刀竟然砍空,他的解释只有一点,这小子运气太好了。
确实,没有人能逃过这一刀。在张可旺刀下逃生的人还没几个。而在他聚精会神的一刀之下逃生的人,今天是第一个。
张可旺愤怒了。在他的刀下不应该有生还的人。
他两腿一夹,全身肌肉的张力又一次绷紧到了极限。他的战马似乎懂得主人的心思,它用力一蹬,腾空跃起。
两匹战马同时跃在空中。砍刀朝对面的人影横扫过去。无坚不摧的一刀,集聚了张可旺全部的天赋和精力。(未完待续)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