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惊魂一枪

第一百一十一章 惊魂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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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正林的话一落音,就像是接到命令,身后十几个黑衣人摩拳擦掌围上来。

“慢。”应天龙两只胳膊运动几下说:“这里太小了,施展不开呀,再说了,我不习惯在人家家里打架,虽说这里的东西值不了几个钱,砸坏了也怪可惜的。”

孙正林说也好,找个宽敞的地方玩玩。

一干人来到地下车库一块空地,应天龙对宁学文说:“兄弟,你保护好我凤妹子,这些人我来收拾。”

他站稳了身体,一声冷笑:“你们是一个一个来,还是一齐来?”

黑衣人一起回头看着孙正林,孙正林此刻脸色阴沉,他知道自己可能遇上了茬子,一个真正的杀手,他们是有备而来,而且一出手肯定是狠招。尤其是这个姓张的,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霸气,一种威力,单从气势上他已经输了一筹,一个个来,那才是去送死。孙正林做出一个手势,黑衣人全冲过来。

应天龙大吼一声来的好,身体就移动了,速度之快,没有人看清他是怎么到自己跟前的,只听见“呀”一声惨叫,一个黑衣人已经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应天龙用的是三晃膀大洪拳,是集内外家于一体的近身短打拳。具有攻防兼备,顾打合一的特点,是少林看家拳。因为他知道,第一次出手要狠,彻底打掉他们的气势,逼着孙正林动手。

应天龙晃动着膀子,以大洪拳勾、挂、缩、挑、软、硬、随、发的手法招里含招,拳里有拳,势势相连,技法多变。威猛的拳势刚劲有力,真的犹如风卷残云,打的这十几个黑衣人东倒西歪,狼狈不堪,最后连应天龙的衣服都没碰着,一个个败下阵来,捂脸的捂脸,抱腿的抱腿,好几个人干脆躺在地上起不来了。幸好应天龙是手下留情了,否则的话非打死几个。

孙正林的脸都变紫了,青龙帮何时受过这种侮辱,这要是传出去,脸就丢大了。他咬紧牙关,也是大喊一声冲上来,接住应天龙的招式,以正面朝敌,用“朝面追形”向应天龙身体的中线,也就是头顶至尾闾猛烈攻击。几招过后应天龙跳出圈子说:“孙老板的咏春拳果然动作敏捷,刚柔相间呀。”

孙正林得意地一笑:“过奖过奖,张兄的大洪拳也已经炉火纯青,在下佩服。”

应天龙微微一笑:“孙老板的咏春拳虽然厉害,恐怕在我面前走不了几个回合,‘古惑仔’,你来陪他玩玩。”

这边宁学文早已经按捺不住了,跃跃欲试,只是应天龙没给他机会,听他那么一说,宁学文一个鱼跃跳进圈子,对孙老板说:“来来,我没这么多啰嗦,你用咏春拳,我就还是以洪拳来对付你,出手吧。”

孙正林气得脸通红,以凤眼拳冲过来,还是正面朝敌,向宁学文的中线进攻。可是宁学文身体灵活,左躲右闪,就是不给他正面,真正做到了出没无阵,变化无端,随心所欲,虚实相生。两人你来我往打的热闹,旁边人看的是心惊胆战。

孙正林越发心焦,用的都是死招,非要击毙对付以出胸中这口恶气,也好找回面子。这就犯了大忌。他是全力拼杀,时间一长力气就不够用了。相反宁学文是以逸待劳,洪拳强调调动内气,以气发力,决不会硬拼。再说宁学文也不是真的想要他的命,毕竟他是传话筒,通过他,张志勇就知道来能人了。

果然孙正林跳出圈子气喘吁吁地说:“好功夫,好功夫,我输了。张兄请随我来,我们好好谈一谈,你看如何?”

应天龙见目的已经达到,就笑着回答:“恭敬不如从命。”

来到三楼一个雅间,里面布置豪华,地上是阿拉伯进口洪地毯,欧式沙发,墙壁上挂的是法国著名画家安格尔的世界名画《泉》,这幅画以一个年轻**少女圆润饱满富有曲线美,用她纯洁、典雅、恬静、健康美丽,,充满生命的活力和青春的朝气,出色地表现了少女的天真的青春活力。又在人的心理视觉上不受任何**邪的**,引起的只是舒适的快感。

但是这幅画挂在这个地方,与这里**的环境就格格不入了。

两人坐下后,孙老板一拍手,马上进来一个妙龄少女,全身上下只是披了一条纱巾,而且还是透明的,美妙的肌肤一览无遗。她的美并不亚于油画里的妙龄少女。手里端着一个磁盘,上面是厚厚的一叠港币。

孙正林说:“张兄,这是鄙人一点心意,请笑纳。”

应天龙回答无功不受禄,只怕我有命接受,没命去花它呀。

“张兄说笑了,青龙帮敬佩的是英雄,决不会在背后下手。像张兄这样的人才几十年都难遇,刚才你要不是手下留情,我的这帮弟兄里就有去见阎王爷的了。”

“这么说我只能恭敬不如从命了?”

“这点小意思,我还怕入不了张兄的法眼呢。”

应天龙拿起钱在手里掂了掂,对含羞站在一边的女孩说:“‘百乐门’没有衣服了,你弄一块纱巾披在身上,我看不惯。本人喜欢在夜深人静时单独享受美色,到时候我连纱巾都不会让你披的。”

孙正林哈哈大笑:“张兄真的很幽默,”他对女孩挥了挥手让她出去,说:“张兄如果喜欢她,晚上你们可以双宿双fei,尽情享受。”

应天龙回答说:“在大陆我就听到这么一句话,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孙老板是不是看中了我们兄弟的本事,想招贤纳才呀。”

“人才谁都喜爱,我们大堂主更是求贤若渴。他要是知道我放走了你们,不扒了我的皮也差不多呀。”

“孙老板怎么就知道我们会留下来呢?”

“良禽择木而栖,你们到香港是来求财的,至于在大陆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过问,大同小异,谁也不想弃家舍业,独自出来闯**。香港的水很深,各派之间争夺激烈,表面的平静下却暗流涌动,每天都在发生流血事件。张兄固然英勇无敌,但是你没有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明枪好躲,暗箭难防呀。”

应天龙故作沉思的样子,好一阵才回到:“我总的待价而沽,找一个好买家吧。”

“青龙帮现在已经是今非昔比,早就鸟枪换炮了。更主要的是我们大堂主爱才如命,是人才的才,不是财产的财。还怕没有你们的用武之地吗?”孙正林说。

“话虽不错,但是我这个人自由散漫惯了,喜欢独往独来,不愿意受人约束呀。”

孙正林看着他,嘴角隐隐挂着一丝嘲弄:“强拗的瓜不甜,张兄既然这么想,我也不会勉强。这里是港币十万元,买一个平安,还拿得出手吗?”

应天龙把钱再一次拿起来,一点一点把它们撒在地毯上,然后一声冷笑:“少,太少,如果只是为了区区这点港币,我何必冒如此大的风险。再说了,青龙帮大名鼎鼎的‘银虎’也不过如此,连我的小兄弟都打不过,我凭什么相信你们的势力。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吧。”

孙正林脸色又一次变了,威胁到:“你相不相信你今天走不出这间屋子,敬酒不吃吃罚酒,别怪我手下无情了。”

“那你就放马过来。”应天龙毫不畏惧。

孙正林一声冷笑,身体就要往边上闪,应天龙一个箭步上来抓住他挡在自己胸前,右手飞快地掏出手枪对准对面的一个窗户就是一枪,只听见一声惊呼,接下来是死一般的寂静。

一群打手冲进来,孙正林把手一挥:“没你们的事情,下去。”

手下人离开。一会儿一个中年汉子走进来,嘴角流着血,狼狈不堪。手里是一把狙击步枪,交给孙正林,孙正林接过来一看,头上冒出了冷汗,子弹是从枪口射进去的,硬生生把没来得及发射的子弹给打爆炸了,枪是毁了。他问:“人呢?”

中年汉子说:“没了。”

孙正林不相信般地看着应天龙,嘴唇都在哆嗦,这令人匪夷所思的一枪,要不是他亲眼看见,说死他也不会相信。好半天才他说:“我马上与大堂主联系,这几天你们就住在这里,尽情享受,你看如何?”

应天龙回答的也干脆:“我要是在拒绝,就有点不近人情了,我也想找一个牢靠的靠山哟。”

“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

“好,痛快,来人哪,安排张先生他们住下。”孙正林高兴地说。

应天龙收起手枪,他用的正是泰森教官送给他的那把“沙漠之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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