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贤致治

举贤任能的帝王,唐太宗算是突出的了。从《全唐文》来看,太宗所下的求贤举人诏,就有五次之多,此外还有附带提及的,可见他渴爱贤才之深。甚至对历史上的贤臣因慕其盛名,犹想见其人。他曾说: “朕比见隋代遗老,咸称高颍善为相者。遂观其本传,可谓公平正直,尤识治体。何尝不想见其人,废书欺叹。”至于当代贤才,慕名想见其人更是不在话下。对此,魏徵曾赞许道: “责观之初,求贤如渴:善人所举,信而任之”。贞观中晚期,太宗求贤热忱虽不如前,但也未尝懈怠。贞观十三年,他对侍臣说: “朕闻太平后必有大乱,大乱后必有太平。大乱之后,即是太平之运也,公等既不知贤,朕又不可偏识。日复一日,无得人之理。”求贤急切的心情仍然隐约可见。

唐太宗求贤举能,是为了任贤,所谓“任官唯贤才”。 “贤才”是指才德兼备的人,也就是魏徵所说的: “太平之时,必须才行俱兼,始可任用。”唐太宗坚持这条标准,若才行不至,绝不滥用。

有一次,他令诸州举人,诸州上举十一人,太宗欣喜异常,引入内殿,和颜悦色地询以政道,但举子皆“莫能对扬?相顾结舌”。唐太宗以为他们初入宫阙,未睹皇家盛大气象,心怀惊惧,有碍辞令畅达。于是,下令移至尚书省内,改为笔试,但这些举子“构思弥,终不达问旨,理既乖违,词亦庸陋”,太宗不禁大失所望,将所举之士“宜并放还,各从本色”;对失职的举主“以举非其人,罪论仍加一等”。从中可见,加重惩处办事马虎的官员,反映了太宗对职官的严格要求;放还举子、维持原来的身份与职任,反映了他坚持选人的严格标准;亲自主持口试与笔试,说明他重视举子的真才实学。唐太宗虽然重才,但也重德,他强调选才不能缺德。

如贞观十一年,他下诏求贤说: “或识达公方,学综今古,廉洁正直,可以经国佐时;或孝悌悼笃,节义昭显,始终不移,可以敦风励俗;或儒术通明;学堪师范;或文章秀异,才足著述。并宜荐举,具以名闻。”这里的“廉洁正直” “孝悌悼笃”“节义昭显” “学堪师范”等都是坚持封建政治标准的提法。

贞观一代,唐太宗始终遵循才德兼备的标准去衡量人才、选拔人才。不管是至亲、勋旧,还是疏远、昔仇,只要“才行俱兼”,就及时予以任用。他重用魏徵、马周,就是着眼于才德兼备这一标准的。对于至亲、勋旧,若是才德兼备的,自然亦予以重任,贞观七年,唐太宗册封国舅长孙无忌为司空,有人散布“私亲之消”,唐太宗声称: “朕若以无忌后兄之爱,当多遗帝王与群臣子女金帛,何须委以重官,盖是取其才行耳。”反之,如果“才行不至”,疏、仇自然不会任用,即使亲如贵戚,亦不虚授。正如他自己所表白的:“朕于宗亲以及勋旧无行能者,终不任之。”征之史实,基本相符。

武德九年九月,唐太宗计功行赏,叔父李神通被排除一等功臣之外,位居房、杜之下,为此表示“不服”,就以宗亲之贵与太原首义之勋同房玄龄争功。唐太宗公正无偏,历数其叔“山东未定,受委专征,建德南征,全军陷没。及刘黑闼翻动,叔父望风而破(胆)。”既无将才,又无功于国,焉能挟亲邀求官赏,驳得李神通面红耳赤,无言以对,只得乖乖位列房、杜之下,仅授闲职而已。不久,虽无宗亲之贵但才德兼备的房、杜,则被擢为宰相。

才德兼备,是指才与德的统一并兼而有之,唐太宗任贤就是坚持这一高标准的。在他看来,有德乏才或有才缺德均不为美,都不会予以重用。如杨恭仁在隋已有清廉政声,入唐更是谨慎有加,谦恭下士,可谓誉称德义;但其人才学不显,武德初一度以资历遥授宰相,贞观初贬为外官,唐太宗盖以其无有相才故也,因此终其任内不见超擢。

另外,对于“才优行薄”者,即使亲如故旧,亦不轻易予以重任。许敬宗终贞观一代未至高位重用就是一个显例。有学者指出: “许高阳(即许敬宗)武德之际,已为文皇入馆之宾,垂三十年,位不过列曹尹,而马周、刘泊起羁旅徒步,六七年间,皆登宰执,考其行实,则高阳之文学宏奥,周、泊无以过之,然而太宗任遇祖殊者,良以高阳才优而行薄故也。”这个史论,从正反两个方面揭示了唐太宗任贤是全面坚持才德兼备的标准。

为了贯彻“才行俱兼”的任贤标准,唐太宗制定了“考课之法”。考课的依据有“四善”, “二十七最”。“四善”指“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二十七最”,指二十七个机构官员办事称职的准则,如“选司之最”是指“钧衡人物,擢尽才良”等。据官善与官最,唐太宗把官员考第分为九等,凡属“四善” “一最”者为上上,以下依次递降,其“居官谄诈,贪浊有状”者为下下。这些考核措施虽然不可能全面贯彻,但是却能反映出唐太宗坚持“才行俱兼”的任贤信念。

唐太宗坚持用人的才德兼备的标准,目的是为了任贤致治。他即位不久,经过著名的“理政得失”的辩论,确立了大治天下的建国方略,紧接着就把求贤致治提到议事日程,认为“致安之本,唯在提人”。

贞观元年,他对杜正伦说: “朕今令举行能之人,非朕独私于行能者,以其能益于百姓也。” “益于百姓”,不免溢美,益于治道是比较切合实际的。贞观二年,他对侍臣说:“朕居深宫之中,视听不能及远,所委者唯都督、刺史,此辈实治乱所系,尤须得人。”把“治乱”与“得人”相联系,就是把任贤作为致治的手段,致治作为任贤的目的。

贞观十一年,他在颁发的求贤诏中指出: “嗣守鸿基,实资多士。”不久,又颁诏云: “博访邱园,搜持英俊,弼成主道,臻于大化焉。”把求贤为了致治的关系说得很清楚。贞观十三年,他再次指出: “能安天下者,唯在用得贤才”。贞观晚年,他总结了大治天下收到成效的三条经验,其中第二条就是“进善人,共成政道。”为了教诫太子李治能吸取这个任贤致治的成功经验,他在《金镜》一文中作了总结: “乱未尝不任不肖,治未尝不任忠贤。任忠贤则享天下之福,任不肖则受天下之祸。”对此,他还以隋代名相高频的进退为例说: “高频有经国大才,为隋文帝赞成霸业,知国政者二十余载,天下赖以安宁,及为炀帝所杀,刑政由是衰坏。”把宰相的作用夸大到系天下安危于一身的高度,显然堕入了唯心史观,但从中也可窥见他十分强调与重视贤臣执政。

因此,他对于那些献身于“贞观之治”的贤才们,或仇或疏,或恩或亲,均视同一体,予以使用,以求贤致治。有学者对此感触至深,曾作了高度的评价: “臣观文皇帝,发迹多奇,聪明神武。拔人物则不私于党,负志业则咸尽其才,所以,屈突(通)、尉迟(敬德),由仇敌而愿倾心膂;马周、刘泊,自疏远而卒委钧衡。终平泰阶,谅由斯道。”所谓“终平泰阶,谅由斯道”,是指最终打下太平之基,实现“贞观之治”的,是由于他不拘一格、不私于党的任贤致治的用人政策所致。有的学者还有类似的史评,同样也说明了这个道理: “所谓猛将谋臣,知机识变。有唐之盛,斯实赖焉。” “得人者昌,唐之昌也,不亦宜乎!”并以太宗任用魏徵为例说:“郑公达节,才周经济。太宗用之,子孙长世。”都指出唐之昌盛与人才之得是密切相关的, “贞观之治”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求贤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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