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第七十七章

如果有人问江一山,你存在了那么多年,见证了那么多的事,麻烦你给这个地方起个名字吧。 那么他会说这是一个垃圾桶。因为这儿的东西多到你想不出来,多到连最高科技的仪器也算不出来,这并不算什么,最可恶的是,那些物种偏偏都是残破不全的,至少在他看了亿万件后都没有看到一件堪称是完美的产,弄到最后他都有些审丑疲劳了。只觉得那些都是别处遗弃出来的,只是到了这儿,触到了某个装置将其重组出来。那所谓的赋予生命,在他看来真的是糟蹋能源。

所以,他真心的不太喜欢这儿。

更何况无风,也就是他的凤儿,竟然为了救这个残破的世界,耗尽了能源。

如果说看到丑陋心情不佳,那么看到心上人作殁更是不佳中的不佳。

那时的江一山还叫作无崖,看着失去生命迹象的同伴,那心情更是非笔墨能形容,虽然焦心,但是却并不担心,他二人异体同生,如今自己还活着,那么对方就有活的希望。只要他活着,并有足够强大的能力,便能将对方救活。

那时的他只是想着救醒她之后,两人就离开这儿,回去或是继续游历,皆随她愿。然而一切并没有按着他的想法进行。

重生之法被人破坏!

当人在世间这个大染缸里面哪有不沾上一点半点的,他不是神,也不是佛,虽说自小的教育很多,但最好的教育也敌不过在社会上走上一圈。他已不再是那个终日呆在实验室里面只知研究的无崖了。历经数十万年,与同伴携手阅遍他人生死,看得多,感悟的也多。

无欢与无忧的出现打乱了他所有的计划。

面对着执法者,他并不认为他们会是来接他们回去的,与其被捉回去接受裁判,倒不如放手一拼。最重要的是他们所做的事,恰恰阻碍了他。

死的人太少了!

绞尽心思才挑起的战争,居然给人破坏得七七八八,他不是嫌结束得太快,而是死的不够多。

亡灵太少,而具有异能的亡灵更少,这样成功的机会将会大打折扣。所以他不得不暗暗对付他们。

没想到最后还是给发现了。

当无欢打散那些魂灵时,他觉得散的不是那些魂灵,而是自己。心里的灰凉比当日亲眼看着无风离去还要厉害,瞬间绝望涌上了心头。他明白对方的心情,当日无风离去,自己又何尝不难过,但想着自己还在,还能替她重生,所以才没有气馁下去。他想告诉他,无忧还可以重生的,可惜他没有听自己说。直到很多年之后,他才恍然过来,无欢并非不会复活无忧,只不过他发现她的心已非属他。若然他知道自己与凤儿的情谊,那么他定是不愿看到他们两相要好,而他自己却是孤家寡人。呵呵,这便是人性,这才是他们千万年来苦苦压抑的情感。他们并非无情无欲,只是在成长的过程中生生地给剥离了出去,可一旦触及,身心里那“挖”出来的坑便会渐渐填埋。

如果他想令他的凤儿醒来,那么首先就要将阻拦者一一清除。

可是他的凤儿并不想他犯下杀孽,更不想他杀害同类。那么他要做的便是……

他想他的凤儿醒来,看到的是一个美好的世界,没有战争,没有杀戮,没有欺骗,没有争夺。就如他们生长的星球那样,美得让人感叹,美得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凤儿。”

轻轻地语音带着数百万年的情谊呵在她的耳边。

他知道她听得到。

他知道她也明白自己现在究竟在做些什么。

为了他们美好的将来,有些事,他不得不做……

银芒骤强,欲将一切化为银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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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气缭绕,琴声幽幽,初时极低,似有似无,但却是低而不断,有如游丝随风飘落,却又连绵不绝。不知何时调子一变,琴声逐渐增大,但仍是十分柔和,听不出是何曲子,却让人暖入心肺。

蓦地,琴音一颤,倏忽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串简单的音符,如漏风的山洞里传出的呼啸之声。可在这一连串似呼非啸的声音后,紧跟着的是一声轻脆的响音,悠悠的笛声渐渐成形!

凌天恒不禁愕然转头,只见坐在小几前的燕若梦从哪里取出了一支笛子吹了起来。初时想来是试音,随后找着音后,也渐成调子,倒也听得入耳。

他又惊又奇!

她不是说她五音不全的吗?她不是说除了电子琴,什么乐器都不会的吗?为何她却会吹笛子?吹笛不是弹琴,不是用手乱拨就行了,它用的是气,还要有精准的指法。

一想到她的指法,不禁想起之前教她掷暗器的情形。她的手指呀,还真的是适宜练铁沙掌的,一点儿也不灵活。手把手地教她如何在指间夹住细小的暗器,可教了很久,都是一个结果,暗器从她的指缝里掉了下来。不是她的指缝疏,而是手指太僵了。僵硬得直直的,连屈一下都困难。那时候他真的不明白她怎么就能把伏魔棒耍得行云流水的,最终不得不归根于那棒子够粗,而她又是用整个手掌抓着的,不是夹在指间!

他瞧着她指尖轻轻地按在笛子上的圆孔上,然后轻轻地抬起,再按到旁边的圆孔上。动作很慢,但起码配合着她吹气的力度,音已成。

几个调子后,笛音渐渐上了轨道,想来她已找到了窍门。凌天恒嘴角微微勾了勾,手指一动,配合着她的笛声弹了起来。

因为不熟练,燕若梦吹得很慢,很多时候还走了调。凌天恒并不急,放慢了动作等着,若是吹错了,则急急一拨琴弦补上个调或是乱上个音,倒也能配合得上。

清风袭袭,流水潺潺,琴笛相合又是在何时何地与何人?

“公子如何称呼?”

清清的嗓音带着一分甜腻,是他听到过的最好听的声音了。

“凌天恒。”

虽然来了这边也有数十年了,偶也与人交往,但这儿的礼仪却还是学不会,那文刍刍的谈吐实在让他觉得矫情。

是的,他学了那么久,看了那么久,也就是“矫情”二字最为适合他评价这个社会的人际圈。

可是眼前的这个衣着暴露,却又令人觉得直爽的女子,倒让他眼前一亮,总算让他不再害怕接触这一方水土的红粉佳人。

“那我唤你凌大哥可好?”

甜甜的笑容毫不吝啬地展现给眼前的这个陌生男子,仿佛她看到谁都如此爽朗,但又觉得她仅仅只是对自己而已。

“好。”

他知道这边的人有以“凌”为姓的,也多是以为自己是姓“凌”的。素不知其实他们那一族是姓——凌天。

在这个社会里,二字的姓也并不是说很稀有,三字、四字甚至更多字的姓大有的在。可是偏偏他这个姓也太特别了。

“凌天”?

凌驾于天上吗?

当初第一个人问自己,报出姓氏后,换来的是提刀追杀。当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仍是如此的时候,他不得不反思了,是不是自己的姓有问题。

这儿最大的官儿是天子,其次是各个诸侯,而他偏偏却姓“凌天”,要凌驾于天上。人家不拿刀斩你,还斩谁呢。自此之后,他再也不向别人说自己的姓了。实在逼不得已,就报上全名。奇怪的是,问他的人要么便称他为“凌公子”,要么就是“凌先生”,或是“凌兄弟”等等。皆以“凌”字在前,冠上其它的称谓。弄了很久,他才明白,别人是以为他姓“凌”。

为免却再招惹来麻烦,他并没有去辩解,只是含糊的应着。久而久之,他也把自己当是姓“凌”的了。

可是如今,瞧着眼前这个女子,不知为何,他只想明明白白告诉她,其实自己并非姓“凌”,而是姓“凌天”。可是话到嘴边,却又吞了回去。

姓名不过是个称呼罢了,在他那边,更多的时候是排行或是辈分称呼对方,很少会用到名字的。只有在重大的仪式里,才会由大祭师或是族长念出自己的名字,旁人则是知道罢了,而不会唤出来。

他没有再去解释,只是含笑颔首。

少女笑靥如花,几下就已经奔到他的面前来,瞧着他的琴,赞道:“你弹得真好听。”

他也稍稍颔首,微笑着回道:“姑娘的笛子吹得也挺好。”

他记得这儿的人是很着重礼仪的,男子可不是能随意问女子的姓名,既然人家没说,他自然也不方便问。

“哪里,随意吹吹罢了。”少女娇笑着,倒也懂几分谦虚,而非大咧咧地受着,可转而又稍稍惊呼了声,“噢,瞧我,都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丝丝。”

他瞧向她,那一身的丝带,配上这名儿,还真是挺适合的。

(ps:最后再见一见丝丝吧,话说我挺喜欢她的。这个世间,真的没有几个人肯为了别人付出自己的生命,包括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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