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大难不死
一指破虚!

一道血红的内气冲向任千寻,眼看就要把任千寻抹杀。此刻鸦雀无声,此时针落有声,这时这个世界仿佛失去了声音。与其说失去了声音,不如说似乎这个世界本来就未曾有过声音。此情此景确确实实颠覆在场所有人的认知。

内气外放,在诸多的武侠小说里,屡见不鲜。金老的小说里,大侠奇客皆可以内力隔空数丈而杀人无数。可那只是小说,是电影,在绝大多数普通人眼里,那只天马行空的想象,那只是电脑特技的效果。内气外放只是传说,这世间,哪怕是武学大师也是无法做到。

但是,但是,这一切的一切真实发生在所有人的眼里。这是个梦!这是只是一个梦。这是许多人的第一反应。但是有数百人同时做同一个梦吗?所以,我们只有接受这个现实,毕竟眼见为实嘛。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奇迹并没有发生。任千寻没有狗血的如超人附体般,大发神威,也没有神秘人出现,救了任千寻。此刻红色的内气结结实实的击中了任千寻。

“砰”的一声,鲜血如雾气一样,弥漫在空气中。血雾在夜风的吹拂下中飘摇,飘摇,仿若下了一场血雨,没有一个人可以幸免血的光顾。一个少妇舔了舔嘴角,心道,好咸。一个小孩,不仅揉了揉双眼,显然血雾迷了她的双眼。一个孕妇,忍不住的吐了出来。

在如此血腥的环境之下,任千寻,一个踉跄跌倒了。鲜血自任千寻的身体开始流出,浸在擂台的白色地毯之上,地毯渐渐的开始变成了血色,体积越来越大,直到整个地毯都变成了血色,最后鲜血在擂台的台阶上留下。滴落,滴答,滴答的作响。

“主持人,可以宣布结果了吧。”侏儒冷冷的说,丝毫没有被此刻的血腥影响,目光看向主持人。主持人心中不由得一寒,他又如何受得了如此的杀气。“巴巴。。。巴巴胜!”主持人结结巴巴的道。很好笑的一幕,但此时没有一个人可以笑得出来。

“慢着,慢着,我还没有输!!!”任千寻,艰难的站了起来,双臂青筋暴起,此刻意志战胜了一切。如果这世间的一切在客观上都是有限的,那意志在宏观上就是无限的。意志创造奇迹,此刻任千寻的的确确创造了一个奇迹。任千寻摇摇欲坠,但还是站着,没有倒下。此刻虽然无言,但仿佛有雷霆般的掌声响起。我听到了。你听到了吗?无声的掌声在所有人心中响起,此刻无声胜有声。

“谁说,我输了,我没有输!我任千寻不会输!永远,永远都不会——输!”任千寻用全身的力气在呼喊。没有咆哮的,却胜似咆哮,震耳发匮。

波澜不惊,古井不波的侏儒“巴巴”此刻眼神变了,充满了震惊。换做他,一个血雨腥风中生存的他,恐怕也无法做到。自古不以成败论英雄,不论结果如何,不论输赢。此刻“巴巴”被任千寻所折服,一股钦佩之情油然而生。侏儒“巴巴”悠悠的叹息道:“认输吧,我不杀你。”

“要-我-认-输-除非-在我-尸-体-上-踏-过!”任千寻艰难的一字一字断断续续的说,但口气中却无比的坚定。

“那就可惜了,这世间就要少了一个英雄。”“巴巴”顿了顿,接着说,“不过是一个死了的英雄。”“巴巴”缓缓的举起右手伸出一个手指,指向任千寻。

此时,任千寻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任千寻要赌上他的荣誉和骄傲放手一搏,最后一搏。“以吾之血开启天赋神通十倍模式。”吾之后辈,赐你十倍之力!菩... -->>之力!菩提老祖的声音在任千寻耳中响起,圣人的力量已经鬼神莫测了,不是凡人可以捉摸的。冥冥之中,一股神秘的力量加持在任千寻身上。任千寻同时运转功法,吸收天地之力。天地之力如风暴般围绕在任千寻身边,任千寻就在风暴中心。

“六丈金身”六丈金身就是任千寻家传古籍中功法之一,也就是菩提老祖的三大绝技之一。任千寻早就苦练过六丈金身,只是圣人炼体术是何等的玄妙,所以后天的任千寻连一层“一丈金身”都没练成。不过即使如此任千寻的肉身也远超同阶了。

就在此时,在十倍之力的增幅之下,在灵气风暴的催熟之下,任千寻周身金光闪闪,在众人眼前就变成了一丈高,通身金色,好像天降佛陀。一丈,约合三米三。此刻任千寻,就是不折不扣的巨人,和一米左右的侏儒“巴巴”形成鲜明的对比,极具视觉冲击力。

“我只有十分钟。”任千寻喃喃的说。因为天赋神通的时间只有十分钟。凡神通就有就有缺点。如此逆天的神通如果没有时间限制那还了得。不过,隔着时间与空间,菩提老祖可以做到这点,已经超越了人的想象了。“不过十分钟就足够了,对手只不过是一个侏儒。”

“侏儒!那就看我这个侏儒能不能杀了你?”巴巴火冒三丈,泥人尚有三分火气。更何况巴巴这个大高手。巴巴把双手举到胸前,伸出十指,十道红色的内气冲向任千寻。角度十分的刁钻,任千寻好像无处可躲。任千寻该如何应对呢?

无处可躲,那就不躲。十道内气击打在任千寻身上,发出金属的碰撞声,但任千寻却毫发无伤。金身不愧是金身,恐怖如斯。哈哈!任千寻一声怪笑,冲了上去。

巴巴,此时慌了,不住的用内气击打任千寻。但对于任千寻好像挠痒一般。此刻任千寻完全无视巴巴的攻击。

任千寻三两步。不,就一步就来到了巴巴的身前。(当然现在任千寻高三米三一步跨出得多远啊?)出乎意料的是任千寻没有立马攻击,而是一蹲,然后就是一拳。(没办法,谁叫任千寻太高,而巴巴只是个侏儒,不蹲哪里打的到啊。)不出意料,巴巴被一拳打飞,倒在了地上,嘴角溢出了鲜血。

转瞬间,任千寻就来到了巴巴的身前,因为十倍增幅的可不仅仅是力量,速度也是快到了极点。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任千寻非常不按章法的,没有风度的,用孩童的打架的方式,猛踹倒在地上的巴巴。许久许久,任千寻踹了不只是几千脚还是几万脚。总之巴巴的身体都已经被踹的稀烂。

“我血修罗竟然死在了这里,好不甘心啊。”巴巴咽气前,说出了他此生的最后的一句话,他带着对这个世界最后的眷恋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原来,侏儒“巴巴”就是三大拳王之一的血修罗范离。也许是看到了任千寻的潜力,也许是怕任千寻娶了西门血姬,不费吹灰之力的得到他梦寐以求的血魔的传承。不管是为了什么?想要趁着任千寻还未成长起来,抹杀于萌芽中的他却死在了任千寻手里。世事难料,生生死死,谁又可以堪破呢?

“我赢了吗?主持人?”

“获胜者,艾凡,今天他成功晋级白银拳手。”

任千寻,胜了。因为他有着一颗无敌的心,正因此,任千寻注定谱写一曲无敌的乐章,永传于世。当然我们的任千寻,第二次陷入沉睡之中,时间是,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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